哈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哈密市统计局

哈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根据哈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47个,从业人员397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48个,从业人员184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4.6%和33.5%(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6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4.7%。负债合计13.2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95个,从业人员628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7.5%和54.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440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7%和18.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7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49.6%。负债合计16.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9.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80.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03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4个,从业人员6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63.3%和53.3%(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7.6%。负债合计1.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93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28个,从业人员1341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3.3%和17.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54个,从业人员1272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9%和16.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6.8%。负债合计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亿元。

2018年末,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总计33.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1.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0.09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45个,从业人员713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5.0%和54.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3个,比2013年末增长8.8%,从业人员6663人,增长4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亿元。负债合计0.7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0.0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04.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11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09个,从业人员162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6.5%和41.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7个,从业人员59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0.0%和129.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5.6%。负债合计0.9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6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4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3.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1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461个,比2013年末增长3.8%,从业人员26398人,增长1.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5.7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ND

编辑:李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