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关于对乐光荣等19名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中共抚州市东乡区委办公室、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乡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清理整治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以下19名同志擅自离岗一直未归,离岗累计均超过30个工作日,4月9日刊登拟解聘公告以来,未收到其他异议。经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予以解聘。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抚州市东乡区教育局:

职教中心 乐光荣 罗春海 邹仁高;

实验中学 罗国发 陈炳玉;

黎圩中学 李海龙;

瑶圩中小学 张伟太;

店前中小学 艾辉才;

虎圩中学 张恺;

小璜小学 王会群 。

抚州市东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东乡区中医院 饶晓华;

杨桥殿镇中心卫生院 黄志萍;

詹圩镇中心卫生院 刘小荣;

马圩镇中心卫生院 梁晓睿。

抚州市东乡区水利局: 乐明明 刘玮 吕小英。

抚州市东乡区虎圩乡人民政府: 张敬忠。

抚州市东乡区马圩镇人民政府: 饶维文。

特此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教育局

抚州市东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东乡区水利局

抚州市东乡区虎圩乡人民政府

抚州市东乡区马圩镇人民政府

抚州市东乡区清理整治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0日

来源 | 东乡发布

编辑 | 付梦影

审定 | 金官

核发 | 舒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