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至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旭阳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相革围绕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问题提交了提案。

提案内容: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几年,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较大贡献,但目前仍存在:

(一)统筹规划不力。一是缺乏全域统筹。一些县﹙市、区﹚未把乡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公厕建设进行统筹谋划,没有按乡镇实际需要和片区进行谋划思考,建设标准不符合乡镇要求。二是未纳入乡镇建设规划。乡镇建设规划中未把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及公厕建设纳入统一规划。三是建管营统筹不够。建设管理运营脱节,运营管理市场主体能动性激发不够,运营经费无保障,建成环保设施运行困难。

(二)建设进度滞后。一是要实现2019年底前全省建制镇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0年底前全省乡镇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同时,乡镇环保设施侧重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忽视污水管网配套﹙污水收集率低﹚,绝大部分乡镇未实施雨污分流,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二是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还须加大力度进行整治,乡镇规划建设的垃圾子项目建设进度滞缓。三是乡镇新建厕所选址难,建设进度慢。

(三)经费保障困难。一是缺乏配套管网建设资金。配套管网建设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相关费用多,各县﹙市、区﹚财政资金难以支撑。二是缺乏运行经费。乡镇环保处理设施运行主要靠县﹙市、区﹚财政补贴,绝大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垃圾运输和填埋、公厕运行经费未完全纳入县﹙市、区﹚财政年度预算,而乡镇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征收难度大﹙基本未征收﹚,绝大部分处于“入不敷出”状态。三是缺乏维护经费。部分设施设备腐蚀老化,得不到及时维修,“带病”运行,使之处理效果差或无法运行。

(四)监管力度不够。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仍然在城市,乡镇环境污染问题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缺技术、资金和人员;二是考评指标欠全面。考评考核侧重对乡镇环保设施建设,弱化设施建成后营运管理和达标排放,“重建轻管”,甚至“只建不管”现象普遍存在。三是资金配置有缺陷。资金拨付与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效果未挂钩,资金拨付更多地考虑了建设成本,但对处理量、处理效果考虑较少。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统筹规划,确保实施方案更优。一是强化县域统筹。根据所辖乡镇地理位置、人口数量、污水垃圾等实际情况,进行深度总体谋划和片区思考,既考虑环境保护实际需要,又考虑建设成本和社会效益,因地制宜选择环保治理模式和工艺,做到“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二是强化科学规划。根据总体谋划,科学制定全县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并把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等纳入总体规划。三是强化资金统筹。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整合住建、水利、农业、环保、发改等部门用于环境治理的相关资金,统筹安排,集中资金推进环保设施建设。

(二)加快建设步伐,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一是加快重点设施建设步伐。坚持城乡一体的思路,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扩容及提升,将城镇周边乡镇的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到城镇环保设施处理,降低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加快重点区域(水源保护、重点流域、重点场镇等)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快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步伐。二是锁定目标任务。明确乡镇环保设施建设任务和目标责任,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建立环保设施建设项目月或季调度机制和乡镇环保工作台账,挂图作战,限期完成,达标销账,推动乡镇环保设施建设步伐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三)多措筹集资金,确保建设运营经费。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公厕建(改)营运等费用列入省、市、县财政预算(应以省为主),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强化工程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实效性及资金拨付的规范性。协调电力部门将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环保设施运行用电确定为民生或公益事业用电,降低运行成本。二是优化投入机制。构建“本级财政奖补、上级以奖代补、部分投入整合、受益群众承担、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着重挖掘社会、企业、在外乡贤等资源,深入交流,深度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三是推行市场营运。探索建立“县﹙市、区﹚域统筹、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的城乡环境治理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公开招标形式,引进优质专业企业统一建设和集中运行模式,建立“以效付费”制度,依据考评结果,向企业支付费用,切实降低运营成本,充分发挥环保设施的社会效益。

(四)完善考评机制,确保监督管理实效。一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强化乡镇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完善综合考评激励机制,加强乡镇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督考评。二是改进考核办法。将乡镇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效果,作为乡镇干部和县级职能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管理体系。综合运用“因素分配法”,将运行经费的拨付与乡镇污水、垃圾处理量和处理效果结合起来,提高运行机构的管理水平。三是创新管理方式。通过政策引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吸纳社会资金用于乡镇环保设施建设及营运管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企业经营的市场运行机制,使乡镇环保工作走上法制化、市场化的道路。强化设施营运效果动态监管,建议将常住人口超万人的乡镇环保设施营运情况,纳入环保在线监测范围,建立动态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