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不系安全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进行电子抓拍
和启用限高架卡口抓拍的公告
按照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电子警察将增加抓拍机动车行驶时,驾驶员及副驾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电子警察设备将全天候自动抓拍。
同时,2020年6月1日起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启用市区限高架卡口,对闯禁行、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变造号牌、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法,文明、安全行车。
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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