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中财物两万元不慎丢失,在翻寻无果后,我怀疑是村里游手好闲的小刘所偷,因为他由于偷窃坐过好几次牢,而且屡教不改。并且前两天邻居还说他在这周围晃荡了好久,这更加加深了我的想法。
某天刚好碰到了小刘,便尾随其后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在一处偏僻的地方看见小刘翻进了别人家的院子里,我透过门缝看到院里并没有人,小刘撬开门锁后进屋偷窃。不一会他便出来,我连忙藏起来,听到小刘口中说到“这次发财了”。
这小刘肯定是个惯犯,又偷东西,我家的钱肯定也是他偷得!我忍不了,便决定去找小刘讨个明白。继续尾随小刘回家,发现小刘将东西放家中后又出门,而且房门未锁。我悄悄溜进了小刘家,找到一个木箱子里好十几万现金,应该都是小刘偷的钱。
当然,我不是“坏人”,我只拿回了我自己的两万元便离开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其后小刘便被公安逮捕,顺着线索我的行为也被发现,那么我,构成犯罪吗?
我们先看一下相关罪行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犯不可能盗窃自己的财物,所盗窃的对象必须他人的财物
根据本案的情形以及盗窃罪的条例,主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我”是否触犯该罪,主要认定为我盗窃的是否为“我的财物”
- 如果最后未能确定我丢失的两万元是小刘所取,那么根据“我”主观上有盗窃的意图,并且实施的盗窃的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依法应以盗窃罪判处。
- 第二种情况,最终确定是小刘偷窃了“我”的两万元财物。那么该两万元的所有权还是归“我”所有,小刘是非法占有,那么“我”“偷回”自己的财物,是不属于盗窃罪的。.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该所有权是他人合法占有或者间接占有的,自身的财物即使被偷走,其合法的所有权并未失去,只是被小偷非法占有,该非法占有并不受刑法保护。
如果第二种情况下“我”取回了自己的财物。但是并不提倡此做法,虽然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物,但是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方式也不正当。很可能触其他罪名。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的行为肯定是犯罪的。“我”发现自己的财物不见了,应该报警。而不是“我”在不能确认小刘偷窃自己2万元财物的行为下,进行偷窃这一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
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保护自己的利益是正当的,但是不能用不正当的办法去解决。
最终结果须由司法机关判定。
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呢?其中“我”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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