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司获得债权后,直接去法院起诉借款人,当然是合法的!

网贷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不违法

网贷公司听起来没有好的感觉,但是通过网络发放贷款的公司中,还是有许多规范经营,取得备案许可,发放的利息也是在国家法定范围之内的,这样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同样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要将自己所欠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这并不是法律的区别对待;而是债权是一种权利,债务是一种义务,权利的转让自然宽松得多,而义务的转让自然要严格得多。假如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给一个没有还款能力的人,债权人就将遭受损失,而转让债权,对债务人来没有任何影响,该还的钱还得还。

催收公司作为第三人,有权获得债权

其实催收公司听起来给人的感觉也不太舒服,但是只能说明一点他们从事的业务主要是催债,因为许多催收行为受人诟病。但确实也有许多合法注册的催收公司,在规范,合法的运用催收手段来索取债权。

第三人获得债权,同样不需要获得债务人的同意,而是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毕竟这个转让过程是债权人的权利转让,需要讨论对价及交换的条件,不管是无偿赠与还是有偿转让,这个过程债务人都无权参与,也无权发表意见。只要最后知道自己该向谁还钱就行了。

面对高利贷,暴力催收,借款人如何应对

当面对高利贷的情况,借款人在被起诉后,有权直接向法院得出利息异议,要求减免多并退还余支付的利息;如果高利贷公司是长期放贷的行为,借款人还有权直接以非法经营罪提出报案。

结语

借款人并不能因为借的是网贷,要钱的是催收公司,就可以不还钱;这样反倒是自己违反了合同约定,退还高利也需要协商或者经判决确认,并不能自己单方面撕毁合同。

所以,当网贷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合法合理的,借款人有异议就在审判过程中提出,并争取获得保护。

不管借的是什么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权受保护是基础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