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杭州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骑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严管严查严处”行动,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纷纷行动,开展宣传教育,协同共治,不断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守法上路骑行,形成了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少数人视法律与不顾,将生命当儿戏,既伤了自己又害了别人。
5月13日7时13分,下城区石桥路兴业街路口发生一起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受伤严重。事发时,彭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石桥路兴业街口由西向北左转时因未注意观察路口情况,与沿石桥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浙A号牌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因冲击力大,彭某被撞飞四五米远,后脑着地重重摔倒,鲜血横流。双方车辆严重损毁,整个过程异常惊险。
截止发稿时,彭某因颅脑损伤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一般来说,戴了安全头盔的伤者基本上都是头皮外伤,最严重的是颅骨骨折,而不戴安全头盔的话,大多会出现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甚至来不及进行有效抢救。在这起事故中,彭某之所以受到重创,伤势严重,其主要原因就是未佩戴安全头盔。此外,彭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路口时未注意观察,在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流已经开始行驶时,仍然从路口中心突然窜出横穿机动车道,其安全隐患和危险系数大大提升,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据民警调查,就在上周,彭某刚刚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被杭州交警处罚过……
今年起,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杭州交警还将持续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掀起严管、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治理高潮,全力确保电动自行车乱象、安全事故得到根本性的转变,杭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生命安全无小事,不违法无事故,平安回家最快路!
编 辑 | 虞佳杰 责 编 | 庞振煦
核 发 | 胡早玲 来 源 | 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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