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国家级野生动物案。

追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四爪陆龟一只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纹陆龟一只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腿陆龟一只

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追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四爪陆龟

追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豹纹陆龟

追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红腿陆龟

2019年11月份,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工作中摸排出3条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线索。民警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非法购买野生陆龟时,为逃避打击将快递物流寄件内容登记为“甲鱼”,进行伪装掩饰。

发现案件线索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民警紧盯案件线索不放,循线追踪很快掌握3名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

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民警先后辗转淮南、南京等地开展追缉工作。最终将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成功追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四爪陆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纹陆龟、红腿陆龟各一只。后经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鉴定,三只陆龟共计价值9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饶某(女)、刘某为满足个人对饲养宠物的喜好,通过网络平台非法购买陆龟进行饲养。目前,3名涉案人员已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只陆龟已交合肥野生动物园。

相关法律法规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