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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脍炙人口的世界名著,这部小说的作者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曾经被评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英文小说之一。据说,从1813年首次出版至今的200多年,它在英语世界已经卖出了2000多万册。这个销量还不包括其他语言的译本。

我在幼年学英语的时候会读一些原著,《傲慢与偏见》就是我经常翻的一部。因为这部小说的语言非常轻松愉快,词汇也不难。同样是世界名著,同样是以一个女性为主体的小说,像《荆棘鸟》这部小说,词汇就相对较难,情节也没有《傲慢与偏见》这么轻松。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讲述的是几个家族中一些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恨情仇,书中既没有激烈的冲突,也没有特别宏大的高潮。这部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们经常唇枪舌剑,可是吵到激烈之处,却连一个耳光都没有。这样一部场面不大、人物也不多、情节也不激烈的小说,为什么会这么受欢迎呢?

在展开《傲慢与偏见》这个故事之前,我先介绍另外一个真实的故事。英格兰东南部的肯特郡(Kent County)和欧洲大陆只隔了一条英吉利海峡。海峡的另一边是欧洲大陆著名的佛兰德(Flanders)地区。熟悉欧洲历史的读者应该知道,从1337年到1453年,英国和法国曾经打了一场持续百年的战争,这场战争就是为了争夺弗兰德尔的控制权。

弗兰德尔的羊毛纺织业非常发达,也维持得很长久。在英法百年战争结束之后的几百年里,与弗兰德尔隔海相望的肯特郡依然以羊毛纺织业为主要产业。

17世纪后期,有一个家族连续几代人都做羊毛生意,家境非常殷实。这个家族四代男性都叫约翰。而第四代的约翰四世是一个挥金如土的败家子,挥霍了不少家产。

败家到什么程度呢?他临死前甚至还要求他的父亲替他还债。他的父亲只得为这个不孝子还清了所有的债务。约翰三世很有钱,然而约翰三世在他后来的遗嘱里,并没有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而是在遗嘱里限定了财产的继承人,把所有的财产传给他的长孙约翰五世。

约翰四世有七个孩子,这样就导致约翰四世的遗孀和其他的六个孩子分文未得。老约翰三世在遗嘱里面提都没有提这六个孩子的继承权,结果约翰四世的遗孀不得不领着六个孩子搬迁到另外一个城市,在那里定居了下来。

因为约翰四世的遗孀曾受过一些教育,所以她依靠打零工和做教师,独自一人抚养着六个孩子,日子过得非常不容易。但经过了一番奋斗,她最终把六个孩子全部抚养成人。这种条件下,这些孩子也不能像他们的爷爷、太爷爷那样成为成功的羊毛商人,而是各自学了一门手艺。其中有一个叫威廉,他学了医,后来也娶了一个医生的女儿。

威廉和这个医生的女儿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的妻子去世得很早,续弦之后没几年,威廉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只有36岁。由于他来不及给自己的孩子们写遗嘱,他们的财产就不受法律保护,这三个孩子就被他们的后妈残忍地赶出了家门。

威廉的这三个孩子中,大女儿还是比较幸运的,她远嫁到印度,嫁给了一位绅士。小女儿既没有财产,也没有嫁人,一辈子孤独伶仃,非常凄惨地度过了一生。儿子乔治则相对比较幸运,他被一个姑妈收养了。乔治也非常争气,年纪轻轻就考取了牛津大学,毕业之后,很快就获得了一个教职。

在18世纪中期,受到良好的教育,经过努力奋斗,在毕业之后成为一个合格的传教士,这是出身贫寒的人能够取得的最好的结果。乔治不但当了传教士,经过自己的努力,后来还成了教区长。

乔治还办了一个私塾,在家里面招收了几个学生。除了管理自己的教区外,他还监管了另外一个教区。乔治经过不断的努力,挣得了一份相当不错的家产,每年的收入远远超过了100镑。

在当时,100镑对一个家族是什么概念?在18世纪中期的英国,工业革命方兴未艾,一个熟练的匠人一年的收入大约就是100镑,而100镑就足以使这个匠人养活全家人。

据说乔治的收入有时甚至可以达到200镑。他的妻子也非常好,其家族是优裕的书香门第。乔治和他的妻子先后生了八个孩子,这八个孩子里面最小的姑娘叫简,姓奥斯汀。我们讲的这个故事,其实就是简·奥斯汀家的故事。

当然这个故事最精彩的部分,还远远没有呈现出来。

乔治和他的妻子都很有教养,他们的孩子也大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大儿子詹姆斯学习成绩很优异,又凭借着乔治的妻子桑德拉家里的关系,他年仅14岁就进入牛津大学学习。詹姆斯毕业之后,就像他爸爸一样,也获得了一个教职,又娶了一位将军的女儿。詹姆斯有两个小弟弟,一个叫弗朗西斯,一个叫查尔斯。这两个小弟弟凭借着大嫂的关系,最后都进入了海军,而且不断升迁,仕途顺利。

简·奥斯汀的二哥叫乔治,他可能是有一点精神问题,所以后来默默无闻。简·奥斯汀的三哥叫爱德华,他非常幸运,从小就被邻居奈特家族收养。简·奥斯汀的父亲乔治·奥斯汀当时是斯蒂芬镇(Stephen Town)的教区长,而奈特家族在当地拥有大量的财产。奈特家族收养了爱德华之后,爱德华就继承了整个奈特家族的家产,变得非常富有。

1805年,简·奥斯汀的父亲乔治·奥斯汀去世了。去世前,他没有来得及在遗产里面安排一部分给他的妻子以及两个没出嫁的女儿桑德拉和简·奥斯汀。后来是爱德华提供了一个田庄,收留简·奥斯汀以及她的姐姐和母亲。

可见,没有爱德华的关照,简·奥斯汀就没有一个安稳的生活空间,也就没有后世我们所熟知的那么多小说了。爱德华作为简·奥斯汀的亲哥哥,因为继承了旁人家的财产,中间还发生了一次产权纠纷。爱德华做出了很大牺牲,才保住了简·奥斯汀她们母女三人居住的田庄,这些波折也都深刻地影响了简·奥斯汀的生活。

除了爱德华,简·奥斯汀还有一个特别喜爱的哥哥亨利。亨利是简·奥斯汀的四哥,他的一生是非常有意思的。他学习成绩优异,也跟他的父亲和大哥一样,早早地进入了牛津大学,而且他们父子三人都进入了同一个学院。亨利从牛津大学毕业之后,拒绝像他的父亲和大哥一样成为传教士,而是加入了民团,成为一名陆军军官。在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简·奥斯汀的父亲乔治有两个姐妹,其中大姐远嫁印度,后来她生了一个女儿,取名伊丽莎白。貌美如花的伊丽莎白从小受到了很好的教育,成年之后去了欧洲,嫁给了一位伯爵,可是这位伯爵很倒霉,在法国大革命期间被送上了断头台。此时的伊丽莎白成了一个寡妇,年纪轻轻就孤苦无依。

于是她来到了英国,栖身在她的舅舅家,和她的七个表弟表妹们一起生活。伊丽莎白是一个风情万种的法国伯爵夫人,既漂亮又时髦,结果她爱上了自己的两个表弟——大表弟詹姆斯和四表弟亨利,亨利比伊丽莎白小了十岁。伊丽莎白在两个表弟之间犹豫不决。

后来大表弟詹姆斯不再等待,娶了一个军官的女儿。于是伊丽莎白就毅然决然地嫁给了自己的四表弟,也就是简·奥斯汀最喜爱的四哥亨利。结婚后,伊丽莎白劝说亨利不要再当民团的军官,她凭借自己家族的人脉关系,和亨利从英国的乡间去伦敦做起了生意。

他们开办了一家银行,银行的生意做得很成功,所以亨利和他的妻子过上了非常奢侈的生活。亨利还帮助简·奥斯汀出版了很多小说。简·奥斯汀的很多小说之所以能够成功问世,亨利的人脉和资产在其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然而没过多久,伊丽莎白在1813年去世了。特别有意思的是,亨利在他的妻子去世之后,居然还去了趟法国,希望继承自己妻子前夫的财产,结果一无所获。他回到英国的时候,变得穷困潦倒。最后他只好回到教区,当了一个传教士,并在这份职业上终老。

了解了这些之后,大家应该就更能明白,为什么在简·奥斯汀的小说里,家庭、财产、爱情、阶级会如此的重要,而且她的小说里面也不断地出现传教士和军人,这些人往往在小说里面扮演一些很重要的角色。

在简·奥斯汀的生活里面,财产的继承太重要了。简·奥斯汀不到42岁就离开了人世,她年轻的时候没有经济独立,后来能够悠游自在,完成她的举世名作,和她的家庭对她的财务支持是分不开的。

简·奥斯汀的家庭经历了这么多的变故,其间这份财产在她的生活里面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简·奥斯汀的哥哥爱德华继承了奈特家族的财产,可是面临纠纷的时候,爱德华通过割地赔款,保住了自己的母亲和两个妹妹居住的田庄。简·奥斯汀的大舅当时也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他口头承诺,死后要把财产过继给简·奥斯汀的大哥詹姆斯。可是后来她的大舅食言了,这个事情严重影响了简·奥斯汀的心情,也就在这一年,即1817年,简·奥斯汀去世了。

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一开篇就提到了财产继承的问题。此外简·奥斯汀的家族是非常庞大的,她有六个兄弟姐妹,他们很多也是子女成群的。继承了奈特家族财产的三哥爱德华,有11个孩子。简·奥斯汀最小的哥哥弗朗西斯——后来凭借着大哥詹姆斯的关系进入到海军并逐步升迁,甚至做到了将军——他也生了11个孩子。

除了这两位哥哥之外,简·奥斯汀还有一些兄弟姐妹,很多人都生了3—4个孩子,所以简·奥斯汀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庞大的家庭里。由于兄弟姐妹很多,简·奥斯汀自己的人生里,几乎没有机会拥有一间完全私密的卧室,以至于简·奥斯汀的很多小说名作,都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面背着其他人写出来的。

据说,简·奥斯汀的卧室门门轴很早就应该加机油了,可是简·奥斯汀一直没有处理,因为这样当有人推门进来的时候,她就可以听到,然后迅速地把她的手稿藏起来。

因为简·奥斯汀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家族里,她生活的内容也是频繁地串门。比如说简·奥斯汀经常去伦敦见她最喜爱的四哥亨利,有的时候他们的亲属也会把孩子托付给简·奥斯汀来照顾。简·奥斯汀很会编故事,她经常把自己的外甥和外甥女叫到身边,给他们讲故事。

《傲慢与偏见》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在简·奥斯汀还很年轻的时候完成的。据说《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的原名叫《第一印象》。小说的手稿大约在1797年完成,当时简·奥斯汀仅有22岁。即便是这部小说过了16年,也就是1813年才出版,此时简·奥斯汀也才30多岁。

这一节,我们通过讲述《傲慢与偏见》的一些“前传”,也就是简·奥斯汀家族的故事,了解到《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涉及大量的财产、家庭、责任等方面要素的原因,它们都曾经深深地烙印在简·奥斯汀的精神里。

摘自:《世界名著大师课:英国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