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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桃城区人民法院特开通失信曝光台,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示惩戒。

本期是桃城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8期。欢迎大家转发扩散,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布不履行义务人员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高虎,男,1986年4月22日出生,住冀州市西王镇高田庄村。

高虎应偿还宁晋县禹建水工机械有限公司货款234388元、违约金63980元及利息,宁晋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高虎仍未履行。

来源:衡水桃城法院、宁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