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楠 通讯员 姚锋 报道

晨报淄博5月15日讯 日前,淄博市总工会发布公告,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精神,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市、县(区)总工会将对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予以全额返还。

经费返还的范围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各单位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首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确定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经费返还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采取先缴后返的方式。

首先,小微企业按规定正常计提并通过税务部门上缴工会经费。然后,在上缴工会经费的次月通过“爱工惠”微信平台申报退费,经市、县(区)总工会和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后,按季度予以全额返还。退费申报期限为2020年5月8日-2022年6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布以下联系方式,有问题和建议请电话咨询。

淄博市总工会:0533-8488908

张店区总工会:0533-2869523

淄川区总工会:0533-6022359

博山区总工会:0533-4110209

周村区总工会:0533-6195253

临淄区总工会:0533-7211809

市高新区总工会:0533-3580430

市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总工会:0533-6030011

市经开区总工会:0533-7870292

桓台县总工会:0533-8163109

高青县总工会:533-6961257

沂源县总工会:0533-325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