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西游记》部分情节与原著不尽相同,比如,第七回“八卦炉中逃大圣,五行山下定心猿”一节,电视剧中说的是:孙悟空被擒后,太上老君将其置入炼丹炉焚烧,所用之“火”为“三昧真火”。

但原著中分明写道:“太上老君即奏道:‘那猴吃了蟠桃,饮了御酒,又盗了仙丹,我那五壶丹,有生有熟,被他都吃在肚里,运用三昧火,煅成一块,所以浑做金钢之躯,急不能伤。

不若与老道领去,放在八卦炉中,以文武火锻炼。炼出我的丹来,他身自为灰烬矣。’”

可见,太上老君是以“文武火”来“锻炼”孙悟空,而非“三昧真火”。反而是孙悟空自己用“三昧真火”将所偷的仙丹煅成一块,变成了金钢之躯。

“三昧真火”本是道教术语,在道经之中有其特定的含义。那么,文学作品中“三昧真火”的含义功用是否与道经中一致呢?以下我们将对此问题作一探讨。

一、道经中“三昧真火”的含义

“三昧”为佛教术语,是梵文Samadhi的音译,又作“三摩地”“三摩提”等,含义颇为广泛,通常指经由锻炼达到的寂定心境,意译为“定”,“正定”等。

“真火”一词,为道教内丹学术语,据胡孚琛《中华道教大辞典》:“真火”指的是“真神之火,无形之神火,先天之火。

“生态”盖指生命体与其环境的有机联系。生态伦理就是人们对生命存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道德观念、基本规范和道德实践。20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对环境危机的广泛体认,生态意识猛然走出专业圈囿,置身公众舞台,被赋予影响人类环境实践,维护全球生态平衡的重任,成为世界显学。道教不是生态学,但其生态伦理精神因其独有的特色而为其他学说和宗教不可替代,否则就不可能衰而复兴,流传至今,影响深远。在伦理认识上,道教以其重视生命的喜乐、宁静、恬淡、朴素和心灵的充实与扩展为特色,关注自我与自然的协调,以人为本,内容简而深、博而约,具有无穷的趣味;在伦理实践上,道教致力于体玄修道,韬光养晦,淡泊名利,求得生命在情感、行为、自然、人伦与文化的互动中长存长立,因此它在对自然生态和人的关系的认识上,表现出开发生命活力的自觉能动性、与自然对象的同一性以及伦理认识的整体系统性。用道教的话来说,就是“自然之道不可违” 1 、“顺乎自然之道”。此自然所指是事物本质之自然、人生之自然、社会之自然。参悟事物、人生和社会之本质,求得生命与本性应有的风格、态度和气象,就是道教伦理追求的目标与精神支柱。

道教生态伦理精神体现在它的精致深刻的内容和吸引世人的内涵中,蕴涵在使它延续、发展久远的生命力中。具体而言,道教生态伦理精神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万物一体的精神。道教所崇拜的最高对象是“道”。道教的宗旨是长生不死,得道成仙。所谓得道,就是通过修炼与大道一体化,因此,道教在中国诸多宗教中是最注重现实生命的宗教。在它看来,世间万物是一体的,自然万物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应当以生为乐,重生恶死,使生命不断升华。人类也要以平等意识尊重自然万物的存在与个性。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提出:“天地中和同心,共生万物” 2 ,认为理想的太平世界是人与各个层次的自然事物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世界。在道教思想家葛洪那里,万物一体的平等意识也非常明确和丰富,他认为人通过修炼可以实现“长生久视”、“肉体成仙”的理想,这个理想也就是与自然齐一或万物一体的境界。道教还有“生道合一,重人贵生”思想,老子指出,道是宇宙的本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天地万物,物我一也。”这表明道教注重从宇宙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人类的意愿。万物一体的生态伦理精神告诉人们,与自然要和谐相处,营造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的社会。

二是生而不有的精神。与万物一体的精神相关联,道教认为人生最高的境界和准则是产生万物而不占有万物的道德。道教认为,人的肉体修炼、精神完满的最高境界是“道”。“道”是如何产生的呢?葛洪提出:“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曰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 3 并且自认为这是对老子智慧大道的发挥。老子曾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自然的要义是:“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由之,只有“道法自然”才符合道德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在于繁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宰制它们。唐代道教学者、医学家孙思邈就是这种精神的实践者,他的医学理论以天人一体、生而不有说为基础,谓“天有四时五行”,“人有四支五藏”,“阳用其形,阴用其精,天人之所同也”,“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圣人和之以至德,辅之以人事,故形体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 4 孙思邈本人“学殚数术,高谈正一”,不仅医术精湛,而且品德高尚。道教的这种生而不有的精神具有相当的实践性和普世意义这种实践性和普世意义,提出了世间事物持续平衡发展的观念,揭示出人类要顺应自然,效法自然法则,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才能得心应手,取得成果;如果强行索取,则会适得其反,破坏和谐,不能达到很高的境界。

三是曲成万物的精神。在道教以前,《周易传》有言:“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这里指出天道与地道是相对峙而又相协调的,其协调是由人来作中介的。老子将人提到重要的地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既然“人亦大”,那么人就不是仅依附于自然,受制于自然,而要驾驭自然规律。因为人要依靠自然而生存,要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道教于此进而提出:人要三思而行,审时度势,求仙问道而不强作妄为;如果反其道而“妄作”,势必败坏心性,甚至危害人类自身。道教的修习者认为人与宇宙万物是互相感应的,感应的基础在于人和万物都有灵性,人与物资讯相通。宇宙演化不停,生生不息,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应该以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完美为目标,而不应该以毁灭各种自然物的行为来扼杀宇宙的生机。因此,道教不仅给人以一种思想信仰,以安身立命或将注意力放在教义教规的完善和遵守上,求得祭祀、祈祷的肃穆和虔诚,而且将信仰或教义教规具体化为各种道功、道术,进而形成操作体系,引导众信徒去实践力行。可以说,道教是重视道、术、行的宗教,既重视“道”的提升,又积极提倡功法和炼养术。真正的道徒对道教真谛的切实掌握,在于不仅要懂得它的基本宗旨,或具备其虔诚的信仰,还要作道术的训练,努力积累道功,日进无疆,不断深化和纯正信仰。这样,就充分强调了人类活动的主体能动性,以及人与自然的适应性。人作为天地的中介与协调者,既要顺应自然,又要制约自然变化,加以引导,以曲成万物。

四是合而不同的精神。道教合而不同的精神是与传统伦理学中的“和合”精神相承接的。道教《太平经》提出:“中和者,主调万物者也”,认为自然界与人间社会各层次的事物,皆包含阴、阳、和三种基本要素,合而构成一物,故名三名同心。“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 5 三名同心就是理想的太平世界。阴阳之道体现天意,所以人要顺应阴阳之理,从各个方面保持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顺,才能消灾去异,致力世界太平。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道教在信仰系统、丹术符箓、仪式规范中发展了和合的思想。合而不同的生态智慧,帮助人们认识到世间万物多样性存在的意义。保护了事物的多样性,就有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五是循环再生的精神。在关于如何有效地利用自然方面,传统的中国人确立了“大”和“久”的目标,并认为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人要有中正的德性,效法天地,用制度节制人的无穷欲望,不造成对自然与人类的伤害。《周易》指出了两个途径,其一是“九二贞吉,以中也。”其二是“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天下,不伤财,不害民。”道教也发展了类似的思想,强调对生命以及生命存在条件的确认是圣人之智、圣人之德,是圣人之业,人的理想的生活世界是一个物我同一的美好社会,认为在那样的社会里,生命可以循环连续、周流罔停、生生不息。早期道教认为古之得仙者,或身生羽翼,变化飞行,卓然特立于一般人的本性之外,甚至化身异形,有似雀之化为蛤,雉之化为蜃。后来的道教吸收了更多的人伦日用思想,从生命循环再生的角度出发,把“老而不衰,延年久视,出入任意” 6 作为神仙之道。五代时期的道教学者谭峭以“化”的观点看待宇宙、人生和社会,提出:“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形化精,精化眄,而顾眄化揖让……” 7 整个人生和社会的兴盛就处在变化统一的过程中。道教在利用物资的观念上,主张人类要多多节制欲望,保持万物的生机与发展活力,这与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依时令进山伐林,夏以前禁采樵,禁捕幼兽幼鸟、禁杀鱼蟹,不竭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等观念是相当一致的。人与生物资源相处,要进行物质交换。进行物质交换不是强行占有,而是对自然作顺应与调适。

六是融通万有的精神。道教思想一向把大自然看作是一个充满生命的超巨大系统,其中的所有事物都相互有机地联系着,宇宙在其历程中运行,是时间坐标和空间坐标的交叉线。从老、庄之始便探其玄机,以揭示自然界中固有的整体关系。老子说:“大道泛合,其可左右。万物持之持生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 8 也就是说,大道像广阔的河水一样滋润着万物,毫无私心,毫无偏意,像伟大的母亲一样爱护着所有的生命,所有的生命依靠道的养育而生。对自然界要善意对待,这是因为在根本上“人与天一也”。9 既然如此,就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庄子曰:“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 10 也就是说,万物都来自特定的物种,但在不同物质的物种之间也存在着联系和转换,如同圆环一样,分不出始终和次序。这种自然的联系性,可以叫做“天均”。道教认为道为世界的本原,道是创造一切生命的总源泉,是融贯万物生成的总动力。唐代道士吴筠说:“通而生之之谓道,道固无名焉。畜而成之之谓德,德固无称焉。尝试论之,天地人物,灵仙鬼神,非道无以生,非德无以成。生者不知其始,成者不知其终。探奥索隐,莫窥其宗,入有之末,出无之先,莫究其朕,谓之自然。自然者,道德之常,天地之纲也。” 11 这里立足于物象世界的固然之理,推理道德本体对于物象世界的意义,其中蕴涵着通生无匮、品物有方的生态伦理智慧。大道是宇宙的本原,也是观察天地万物的出发点;站在大道的角度观察人世,天地同一,万物一齐,物我无分,无此无彼;天地万物虽然形态各异,人间诸事虽然各有其理,但说到根本上,则各顺其情,各尽其性,各自自然,各自皆安,这就是差别之中的同一,相异之中的不异,体悟到差别之中的同一,相异之中的不异,也就体悟到了大道,也就融入了大道。

总而言之,上述诸方面,落实到现实中以保持生物物种、绿化美化生活环境,可以为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这就意味着,道教生态伦理必然并且能够进行现代性转换。而转换的契机,则在于具有高尚精神境界的现代性人格的塑造。因为根据道教的观念来看,人经过修炼而达到的崇高境界并不神秘,遥不可及,至高的神仙也是人在世的造化和修行的体现。我国宗教史专家牟钟鉴先生把道教的神仙人格特征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生命力深厚旺盛,因此能够健康长寿;二是精神境界高超,摆脱“小我”而成就“大我”,所以精神可以不死;三是智慧超群,有很高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却又大智若愚,和光同尘;四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功德在世;五是潇洒自在,豁达从容,善于化解烦恼,始终保持喜乐心情。能够做到这些方面,就可以称为活神仙。所谓神仙境界,除了幸福快乐的人,便是优美宜人的环境。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人民和平幸福地生活着,其乐融融,这就是人间桃花源般的美好生活。12 我们认为,人们只要努力建设,把中国道教的这种万物一体、生而不有、曲成万物、合而不同、循环再生、融通万有的伦理精神,融会灌注到现代人格的塑造中,用以推进我们的物质和文化建设,人间的仙境是可以在眼前出现的。

内丹学认为,有形之火为凡火,如燃烛之火,识神之火;无形之火为真火,如未燃之烛中所含先天神火,元神所含之火。

二者的区别在于,凡火乃有形有限的后天之火,真火乃无形无限的先天之火。凡火伤身,真火生神。但凡火与真火也非判然二物。

二者的关系如烛未燃时火之潜能与燃时火之现实,不可分离。修行者应养真火,而不使之转化为凡火。”

据此,真火在内丹学中的含义可以简单理解为“无形无象的能量”,它一方面不同于有形的凡火,一方面又是有形之火得以生成的前提。

就“三昧”与“真火”二词表面的含义来说,三昧真火指的是人体在定中所生成的能量,或曰精气。这种解释与道经中的解释大体相通,但不尽相同。

道经之中对“三昧真火”的说法很多,且不同道经有不同的解释。其主流意见是:将三昧分为上眛、中眛、下眛,又将火分为君火、臣火、民火,分别对应于人体之心、肾、膀胱(具体对应顺序各道经不尽相同)。

《真仙秘传火候法》:心为之君火,而曰上眛;肾为之臣火,而曰中眛;膀胱为之民火,而曰下眛。三气聚而为火,散而为气,故曰三昧真火也。

曾慥《道枢·指玄篇》:吾有真火三焉:心者君火也,其名日上昧;肾者臣火也,其名曰中昧;膀胱者民火也,其名日下昧。聚焉而为火,散焉而为气。

万尚父《听心斋客问》:心为君火,膀胱为相火,大肠为民火,三火熏蒸,神气乃交……佛书亦曰三昧,三译曰正,眛译曰定,言水火俱正定中生也。

由上可知,“三昧”指的是心、肾、膀胱,“火”指的是凝聚之气(所谓“聚焉而为火,散焉而为气”)。“三昧真火”指的就是凝聚抟结的“三昧”(心、肾、膀胱)之气。

二、道经中“三昧真火”的作用

三昧真火在道经中的作用可分为两面,一是对内,一是对外。

对内一面是就对修炼者的“形体”而言。

三昧真火,作为内丹修持达到一定境界的征验,对修持者自身形体上的作用自不难想象。

《西山群仙会真记》:或而阴鬼作梗,邪魔为障,但于静室中,闭目冥心,升身正坐,三昧真火自起,一烧而魔鬼消散。火过清凉,了无一物。

《修真太极混元指玄图》:内观起火除三尸,内观起火除七魄,内观起火降群魔,内观起火杀五鬼,内观起火下九虫,内观起火除疾病,内观起火炼形质。又曰焚身。

可见,三昧真火起,可以杀身内的“三尸九虫”,销疾除病,降群魔,炼阴质等等。这些都是就对修炼者自身形体的作用而言的。

另一面,三昧真火作用于外,则“鬼神不敢近,水火不能害”。

《修真太极混元指玄图》:右件起火诀,须是有内丹而起丹中纯阳之气,而曰正真之火。

若以心为君火,肾为臣火,膀胱为民火,是为三昧真火……内丹起火,鬼神不敢近,水火不能害。盖三昧真火为道者修持所得的“纯阳之气”,故体性为阴的鬼神不敢靠近。

至于“水火不能害”,则涉于不可思议境地矣。除此之外,道人作法之时,亦会常常请神“与吾放三昧真火”,以烧灭鬼神。

如《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书大法卷之四》:法,掐中指上节,取东南气,书符,于患人面前烧召。存神将貌若将军,手擎火输,仗剑,踏火车火云,从东南而至。

祝曰:吾奉玉清真王敕,召火轮烧鬼将盖兴,与吾放三昧真火、烧灭鬼神。病人安痊,魂魄安宁。疾。

但这里所谓的三昧真火,由神灵所放出,与内丹修持中人体内升起的“三昧真火”应不是一物,故此处不论。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特别交代,即“三昧真火”作为一种“火”,并没有燃烧外物的功能。

此点从其含义便可推断得出:三昧真火乃是人体内凝聚抟结之“气”,可以简单理解为无形无象的能量,如若转化,也只能变成人体内某种有形之“火”,

而与寻常意义上的“火”毫无牵连。故虽有“火”之名,并无寻常之火的燃物功能。

李时珍将人间之火分为十二种,并别之以阴阳。

《本草纲目拾遗》说:火有阴阳,乃太极之妙蕴。人尽以或为纯阳,不知有阴火。惟圣人知之,故离卦中虚,阳中有阴也。坎卦中实,阴中有阳也……阳火无质,以物为质,然后寄其形以燃物。

阴火有质,不必寄形于物,而不能尽焚诸物……濒湖(李时珍)统十二火以分阴阳……人身之阴火二:

命门相火,三昧真火……命门相火即人身欲火,与三昧真火皆能自焚不能焚物。

可见,命门相火与三昧真火皆属于人身之阴火,能自焚而不能燃烧外物。

这里所说的“三昧真火”与本文第一节的定义大体相同,也是指人体(或有情)经修炼而形成的先天之气。

三、古代小说中的“三昧真火”

有好几部中国古代小说都提到了三昧真火,这里仅以最为著名的《西游记》、《封神演义》为例进行分析。

首先从这两部小说中“三昧真火”的含义说起。

《西游记》第四十一回说道:这火不是燧人钻木,又不是老子炮丹,非天火,非野火,乃是妖魔修炼成真三昧火。五辆车儿合五行,五行生化火煎成。

肝木能生心火旺,心火致令脾土平。脾土生金金化水,水能生木彻通灵。生生化化皆因火,火遍长空万物荣。妖邪久悟呼三昧,永镇西方第一名。

众神道:“说起他来,或者大圣也知道。他是牛魔王的儿子,罗刹女养的。他曾在火焰山修行了三百年,炼成‘三昧真火’,却也神通广大。牛魔王使他来镇守号山,乳名叫做红孩儿,号叫做圣婴大王。”

(第四十回)可见,这里所说的“三昧真火”与本文第一节的定义大体相同,也是指人体(或有情)经修炼而形成的先天之气(但具体含义不同)。

这样,我们再回头看本文开头所引内容便可理解了。“那猴吃了蟠桃,饮了御酒,又盗了仙丹,我那五壶丹,有生有熟,被他都吃在肚里,运用三昧火,煅成一块,所以浑做金钢之躯,急不能伤。”

这是说孙悟空运用体内的先天精气将仙丹内化,煅成一块,从而形成了金钢之躯。《封神演义》中对“三昧真火”更是有直接描述:

话说子牙用三昧真火烧这妖精。此火非同凡火,从眼、鼻、口中喷将出来,乃是精、气、神炼成三昧,养就离精,与凡火共成一处,此妖精怎么经得起?(第十七回)

此外还常常出现诸如下述的文句:又见子牙骑到,把打神鞭祭于空中,闻太师难逃这一鞭之厄,只打的闻太师三昧火喷出三四尺远近。(第四十三回)

哪吒战住了刘环,把乾坤圈打来,只打得刘环三昧火冒出,俱大败回营。(第六十四回)老子扁拐夹后心就一扁拐,打的通天教主三昧真火冒出。(第七十八回)

可见,《封神演义》中的“三昧真火”的含义亦大体同于道经。

很显然,这两则材料中,三昧真火都是可以直接燃烧外物的。(资料图)

其次,再说两部作品中“三昧真火”的作用。如上节所述,在道经中,三昧真火的作用可分为内外两面:对内炼养形体,对外使“鬼神不敢近”。

小说中对三昧真火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对外一面,对内一面的作用只发现一处有所涉及:

只三山五岳门人,与凡夫不同,俱是腹内有三昧真火的,又会五行之术,不觉俱先好了。(第八十一回)

这是说,仙人们因腹内有三昧真火,所以生病(中毒)之时,可以比凡夫更快康复。这一点(即除疾疗效)可以归之于对内一面的作用。

对外一面,道经中只是说,人体生出“三昧真火”则“鬼神不敢近”,而在小说中,三昧真火的作用则进一步扩大,成了除妖灭魔甚至烧神焚仙的利器。话说子牙用三昧真火烧这妖精。

此火非同凡火,从眼、鼻、口中喷将出来,乃是精、气、神炼成三昧,养就离精,与凡火共成一处,此妖精怎么经得起?(第十七回)

子牙无计可施,命众门人:“借三昧真火烧这妖物!”旁有哪吒、金木二吒、雷震子、黄天化、韦护,运动三昧真火焚之。(第六十三回)

陆压进阵见空中火、地下火、三昧火,三火将陆压围裹居中。他不知陆压乃火内之珍、离地之精、三昧之灵。三火攒绕,共在一家,焉能坏得此人?(第四十八回)

纯阳自是三昧火,烈石焚金恶煞神。(第六十四回)

第一则材料说的清楚,“三昧真火”与“凡火”两相结合,才使得妖怪经受不起。但其他地方的描述似无干凡火,只用了一个“三昧真火”便能妖怪烧灭,这可能是作者的简笔之法,省略了“凡火”二字。

第四则材料中的“陆压”是仙人,他虽未被“三昧真火”所伤,但至少可以说明,在他的对头——截教之人的观念里,三昧真火是可以烧杀普通仙人的,只不过恰巧陆压体质清奇,能够免疫三昧真火而已。

因此,三昧真火对外一面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在结合“凡火”之后,能够除妖灭魔甚至烧神焚仙。

在道经之中,三昧真火只是修炼者体内的“凝聚之气”,并没有燃烧外物的功能,而在小说之中,三昧真火则径可燃烧外物。话说杨戬借胸中三昧真火,将粮草烧着,照彻天地。(第四十三回)

杨戬听得,忙将三昧火烧了惧留孙指地成钢的符篆,立在黄河岸边。(第八十八回)

很显然,这两则材料中,三昧真火都是可以直接燃烧外物的(用“三昧真火”加“凡火”来烧粮草毫无意义,因为只需“凡火”就能堪当此任)。

但既然如此,为何烧灭妖怪之时又需要与凡火“共成一处”呢?这不能不说是本书的一个矛盾之处。在《西游记》中,三昧真火的这一作用则为我们所熟知,因为红孩儿就是通过“三昧真火”烧的孙悟空大败。

那妖王与行者战经二十回合,见得不能取胜,虚幌一枪,急抽身,捏着拳头,又将鼻子捶了两下,却就喷出火来。那门前车子上,烟火迸起;口眼中,赤焰飞腾。

那妖魔捶了两拳,念个咒语。口里喷出火来,鼻子里浓烟迸出,闸闸眼火焰齐生。那五辆车子上,火光涌出。连喷了几口,只见那红焰焰、大火烧空,把一座火云洞,被那烟火迷漫,真个是熯天炽地。(第四十一回)

原文中又说道:“原来龙王私雨,只好泼得凡火;妖精的三昧真火,如何泼得?好一似火上浇油,越泼越灼。”

可见,三昧真火在《西游记》中不仅可以燃物,而且所起之火,凡水更是灭它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