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各大媒体都在关注湖南郴州永兴县的“大头娃娃”事件,该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蛋白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并给婴儿造成了伤害。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亲自发文,要求彻查,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
“大头娃娃”只是一个代称,是指婴幼儿因为营养不足所引起的异常症状,具体表现为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不停拍头等,严重的话,会导致孩子生长发育永久性受损,甚至死亡。这是对孩子伤害比较大的恶性营养不良事件。
在这个月之前,提起“大头娃娃”事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发生在2003年的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当时引起全国震惊,并且影响深远。因此,很多人包括部分媒体都将此次湖南郴州的“大头娃娃”事件与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事件混为一谈,并简单的将责任归结到生产厂商假冒伪劣上,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事件,简单来说,是不法分子用淀粉、蔗糖和奶味香精混合后冒充奶粉进行销售,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主要责任是这些不法商贩(当地工商所的两位干部也负有责任,已被判刑);而这次湖南郴州的“大头娃娃”事件,产品是正规厂家按照国标生产出来的符合国标要求的食品,而这一合格产品被销售端出售给了并不适合该产品的人群,因此主要责任并不在生产方(被委托的生产厂家基本没有责任,而委托方承担部分责任),主要责任在销售方,从相关公司发表的声明也可以看出。
虽然这个声明把自己撇干净了,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们暂时不知道这个产品在湖南郴州的销售方是谁,可能是公司直营,也可能是代理商加盟。但不管哪种情况,想让终端销售人员推销自己的产品,则需要给以较大的动力才行,很多时候,这个动力就是销售提成,既简单又粗暴,但十分有效。另外,销售人员如何推销自己的产品,客户有问题怎么回答,这都是需要公司层面进行话术宣讲才行。我们从网上找到了一张倍氨敏产品的宣传图:
从这个宣传图上可以看出来,这明显是通过移花接木的方法来让消费者认为倍氨敏配方粉就是专门针对牛奶蛋白过敏婴幼儿设计的,从而诱导消费。他们也一定会给终端销售人员灌输这样的观点,从而让其推销。从这个角度来说,终端销售人员责任并没有大众想象的那么大,毕竟他们也是被公司金钱和观念双重洗脑了,但依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一个环节是不能忽略的,那就是谁让家长去这家店的?特殊配方奶粉和普通奶粉并不同,如果不是孩子牛奶蛋白过敏的话,绝大多数家长是不太会知道这个产品的,因此购买这个产品的家长,都是因为孩子在医院被检测出来牛奶蛋白过敏。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必定有医院医生参与!没有找到倍氨敏的处方凭证,但网上有类似产品“舒儿呔”的处方笺。
从这个不正规的处方笺(经查为公司自行印刷交由个别医生使用)可以看出,对于自己的产品,公司一直是以配方奶粉进行宣传和销售的,那么这次的倍氨敏应该也是如此,只不过购买场所变了而已。而场所的改变,处方笺的取消,都让这一过程更加隐蔽,无据可循,毕竟母婴店的销售人员是不会知道是谁让家长过来购买的,万一出事,责任也是厂家和母婴店承担。
医生推荐病人去院外购买产品,已经不能算是个别现象,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特别是当病人是孕妇、儿童时,更是容易遇到。当然,大部分医生推荐病人购买的产品,的确是病人实际需要的、但医院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的,这种情况下院外购买是权宜之计;但不能否认,的确有个别医生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把治病救人当成生意,成为谋取不法利益链条上的一环,甚至是重要一环,从“白衣天使”变成了“黑袍恶魔”。
现在,网上有些声音,说家长也要负一部分责任,还有的说家长自己不注意,甚至说家长无知从而导致孩子受伤害。在这里我想说,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秀优越感谁都会,但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家长是没有责任的,如果硬要说家长有责任,那就是家长太善良、太信任对方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产品,竟然是伤害自己孩子的利刃!最后,希望孩子们都能尽早恢复健康,不要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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