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广南县积极行动,加强联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4月21日,广南县自然资源局与相关乡镇政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中,发现珠街镇放羊村民委老么标公路上两辆重载货运车辆运输重晶石,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
经查,两辆重载货运车辆运输的重晶石为尼录村民委尼录4组侬某、砚山县江那镇嘉禾二路16号李某2人在珠街镇尼录村委会里忙村小组柳树湾(小地名)无证开采的。4月20日,侬某和李某请挖掘机和货运车辆将开采的重晶石运输到珠街镇放羊村民委田尾村小组田尾岔路(小地名)处堆放,之前已运输堆放在田尾岔路处的重晶石约200吨,非法开采现场的重晶石约20吨。广南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侬某和李某送达了《广南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将挖掘机暂扣至南屏镇自然资源所保存,将侬某和李某非法开采的重晶石扣押在南屏镇自然资源所和珠街镇放羊村民委田尾村小组田尾岔路(小地名)。对两位当事人的违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了责令立即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没收非法采出的重金石矿300余吨,处予罚款叁万元。
5月5日,广南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广南县旧莫乡里卡村委会秧苗村小组有人擅自开采方解石并运输至砚山出售的信息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
经查,今年以来,文山境内方解石(俗称:马牙石)因市场需求旺盛价格大涨,受利益驱使,杨某、龙某、周某经秧苗村群众介绍得知秧苗村小组卡塘(小地名)零散分布一些方解石,并多次到实地踏勘确认矿石存量后,于2020年3月租用里卡村委会秧苗村小组牛某等四户群众荒地以开挖道路为名进行非法采矿,将挖出来的方解石运输至砚山县瀛发制粉厂出售。经多方调查取证,杨某、龙某、周某向该厂出售的方解石有699.45吨,非法获利90928.5元。杨某、龙某、周某未依法办理采矿手续,擅自开采方解石并运至砚山瀛发制粉厂销售的行为,构成无证开采的违法事实。广南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杨某、龙某、周某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将挖掘机暂扣保存,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今年以来,共没收重晶石300吨,方解石1000余吨,办结案件5件,没收违法所得78956元,罚款67595元。
(图为重晶石违法开采现场)
(图为放羊村田尾小组违法矿石堆放点)
(图为方解石违法开采现场)
(图为违法开采的方解石)
来源: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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