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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被生态环境部提到的“云南绿孔雀案”,又受到了舆论关注——近日双方均已提起上诉。
2020年3月20日,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
▲资料图 来源:视觉中国
对被告建设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与总承包方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来说,已经投入10亿元的大型工程按下暂停键,损失巨大。
对原告自然之友来说,根据这个判决,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并非永久停工,“绿孔雀保卫战”尚未取得最终胜利。
毕竟,目前中国现存野生绿孔雀种群数量仅余235-280只,比大熊猫还珍贵。
该案之所以会走到今天的尴尬局面,跟当年环评的纰漏分不开。
1
绿孔雀就在那里,环评机构为何看不到
2017年8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发起了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要求停建戛洒江一级水电站。
所谓“预防性”的诉讼,就是为避免环境损害的实际发生,通过诉讼手段阻止启动可能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项目或行动。
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中,论证工程生态风险的关键是取证。
在法庭上,原告方自然之友拿出了绿孔雀和陈氏苏铁在水电工程规划淹没区域存活的大量照片和视频。
这些证据来之不易。
“要把这样一个地方的动植物资源调查清楚,需要付出很大代价。”原告方专家证人顾伯健说,“几十公里的封闭河谷,不通路、不通船、不通桥。要全面调查,就必须借助漂流、攀岩这些专业的户外手段。”
整个诉讼期间,在自然之友等几家民间环保机构的组织下,专家学者、摄影师、律师和漂流运动员等,多次登上名为“绿孔雀号”的漂流艇,前往案件涉及的区域调查取证。
激流险滩,烈日灼身,风餐露宿,举步维艰——大自然一视同仁地考验着这些“自然之友”。
2017年8月底,一行人首次通过漂流进入云南红河水系绿汁江流域无人区。
没过多久,团队里的植物专家——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健眼前一亮:眼前这种形态奇特的植物,不正是2015年刚被他们课题组定名的极危物种陈氏苏铁吗?
绿汁江河谷季雨林中的陈氏苏铁 顾伯健供图
越往里走,这种植物就越多,扎根在峭壁上,几世同堂不知已经多少年了。
“一个云南红河流域特有的极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在短时间内就发现了十余株。”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说,此间景象让他近乎目眩。
同年12月底,漂流队又进驻了石羊江。
在这里,很多人第一次听到绿孔雀在山谷间相呼相应。在接下来的几次考察中,他们拍摄到了绿孔雀在河滩觅食、求偶、沙浴的影像。
然而,在2014年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中,关于绿孔雀的表述是“野外调查未见动物(绿孔雀)活动,但有动物活动痕迹……(工程)不会影响该物种在当地生存和繁衍”。
绿孔雀就在那里,为什么环评机构就是看不见?
《环境影响报告》“坦诚”地写道:“由于时间局限和野生动物特点,无论鸟类还是其他隐蔽性更强的类群的动物均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实地观察得出满意结论……”
一审判决中,法院明确认定,原告自然之友的证据足以证明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对绿孔雀栖息地、陈氏苏铁生长具有重大风险。
这也直接推翻了被告新平公司用《环境影响报告》来抗辩该项目建设对这些保护物种没有重大风险的说法。
“这个判决证明,当年的环评结论是存在重大失实和缺陷的。”自然之友法律顾问刘金梅说。
但法院同时判定,原告自然之友未证明被告之一的昆明设计院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违法行为,其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以自然之友等几家公益机构的认真程度来做对比的话,这个环评确实没有考虑到很多环境风险。”上海环境法律师张秀秀说,“但如果从规则程序来看,从以往大量的环评工作惯例来看,被告说自己没有虚假陈述,也没有程序上的瑕疵,也似乎说得通。“
2
卷土重来未可知
在一审判决中,尽管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被判立即停止,但项目最终的后续处理,要待新平公司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由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决定。
原告方担心的,恰恰是这“环境影响后评价”。
“根据现有法律,环境影响后评价在法律上与环评的性质不同,只须备案,无须审批。而且,现有法律法规对在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规定非常模糊。” 刘金梅说。
原告方担心,即便被告新平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只是在原有《环境影响报告》的重大缺陷上“打补丁”“补漏洞”,无法真正消除工程风险,反而给了项目卷土重来的机会。
“我们认为,既然当年的环评已经被证明存在重大问题,最彻底的做法就是撤销这份环评批复。”刘金梅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的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非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为此,自然之友在一审结束后,第一时间联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性中国和阿拉善SEE基金会,向生态环境部提交了相关的书面建议书,请求撤销《关于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关于责成开展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函》。
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该事件回应称:将督促建设单位抓紧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工作,坚持科学、客观、依法的原则,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客观评估相关措施的有效性,并作出能否继续实施项目的相关结论。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是调整方案重新上马还是永久停工,再次变得扑朔迷离。
绿孔雀雄鸟 庄小松供图
3
不要让“悲剧”重演
在顾伯健看来,“这是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时间倒流回2008年,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工程蓄势待发。
2008年,恐龙河保护区相关环评通过,区划调整完成。拥有至少30多种国家Ⅰ、Ⅱ级保护动植物的恐龙河保护区,从核心区切走了800多公顷。自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域就避开了保护区的保护范围。2014年8月,针对该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审批。
让人不解的是,《恐龙河州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报告》明明写着,调区会对绿孔雀和另一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黑颈长尾雉产生中度影响,但还是通过了。
一个环评环节的纰漏,让10亿级水电项目搁置,也让绿孔雀面临生存困境,这种局面无疑令人唏嘘。
目前在我国,行政机关对环评的约束主要是程序审查,这意味着,环评机构实质上能做到什么程度,是很难掌控的。这也是为什么本案会显示环评程序合法,但结论失实。
当一个专业人士不能再成为专业领域的“话事人”,这样一个职业,难免埋下很多问题。“云南绿孔雀案”中,“合法环评”却埋了雷,原因就跟这不无关系。
因此,彻底打破环评领域的利益链条,从根本上遏制“环评腐败”,需要重建对科学权威、专业性的敬畏,不让学术之外的“权威”为眼前利益指手画脚,不让专业的权威性受专业之外的因素影响。
让专业的归专业,且不受干扰,是避免下一个“云南绿孔雀案”的根本路径。
4
10亿工程VS不足500只孔雀?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项目被判“立即停止”,之后“500只绿孔雀逼停10亿元水电项目”的报道就充斥媒体。
建水电站就会淹掉绿孔雀栖息地,怎么能“不对立起来”呢?
在当地不乏水电站的支持者,他们认为水电站是民生工程,除发电外,兼顾灌溉、旅游,可以减少污染,助力当地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而绿孔雀的减少,主要还是人为的原因,与水电站关系不大,且水库淹没了河滩,绿孔雀可以转移至别的地方觅食,反对建设水电站的人只关心生态不关心民生,属于“何不食肉糜”,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对于当地人来说,吃饱饭才是目前应该考虑的。
而反对者则认为云南电力已经过剩,没有必要再新建水电站。行业期刊《中国电业》显示,云南水电资源突破6200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二,与此同时,电力供大于求的问题导致弃水严重。
弃水,就是水流白白经过水电站而没有用于发电。2013年至2017年,云南弃水量累计达975亿千瓦时,接近三峡水电站2014年的全年总发电量。
因此反对者认为,水电站的建设更像是一个政绩工程。
素材来源:中国科学报、新京报,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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