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镇雄县煤矿整治清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煤矿分类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煤高发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镇雄县上报了煤矿整治清单,并于2020年4月17日经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根据省煤矿整治领导小组要求,镇雄县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再次进行逐矿反复甄别,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了煤矿整治清单审查会议,审查并通过了修改完善后的镇雄县煤矿整治清单,现将镇雄县煤矿整治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15日—5月28日。若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镇雄县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地址:镇雄县能源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3029036,传真:0870-3029016。

附件:镇雄县煤矿整治清单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