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家住惠山区阳山镇普照村的许老伯发现,自家门前花坛里有一只长约40公分的爬行动物,不知为何物,于是报警求助。
惠山公安分局陆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判断该动物可能为蜥蜴,因附近村民都不知该动物来自何处,遂先行将其带回派出所。
经无锡市动物园确认,该动物叫泰加蜥,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小家伙是肉食主义者,喜欢偷吃居民家中鸡蛋和小鸡,也被称为“蜥蜴中的狐狸"。目前,该泰加蜥交由无锡市动物园养护。
无独有偶,滨湖区胡埭有村民最近捡到了一只受伤的“鸟”,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4月30日,滨湖公安分局胡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胡埭镇鸿翔村捡到一只受伤的“鸟”,报警人李先生拍了“鸟”的照片网上一查,原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随即报了警。
夜鹭又名“夜鸦”,这些鸟一般夜间活动,而其最常见的黑冠夜鹭的叫声类似乌鸦,常见的夜鹭均是候鸟。栖息于临近水域的阔叶树林中、平原、丘陵地带的农田、沼泽、池塘附近的大树、竹林,白天常隐蔽在沼泽、灌丛或林间,晨昏和夜间活动。
民警到现场后看到夜鹭受伤后无法飞翔,随后联系了无锡市动物园,并将夜鹭送到动物园救治。
如遇野生动物,该如何处置?
01 遇有正常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应保持必要的距离,不投喂、不接触,拍摄照片不宜过近,尊重自然法则,不干涉、不惊扰,不要影响其在野外的自然生存。
02 遇有野生动物受伤可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直接拨打110,请专业人员进行救助,不要擅自接触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03 不要猎捕野生动物。遇有人猎捕的及时向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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