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信息称,2020年出台新规,三类人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缴满15年。网传“新规”既无政府发布的文件名称,也没有发文文号,是“无出处、无依据、无官宣”的“三无政策“。

据了解,职工养老保险不仅没有一次性缴满15年的政策,国家人社部还在2016年发布文件,明确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2018年1月1日起,社保将取消一次性补缴15年的政策。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在45岁-60岁之间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居民或者是已满60岁,之前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居民,将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也不能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了。  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地区没有取消养老保险不能一次补缴15年的政策。所以,建议大家广大消费者,在政策还没有实行之前,需要补缴的养老保险的消费者们应尽早抓住这次机会,以免错过了机会,就不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

另外,除了社会养老保险的领取之后,对于一些未满15年或者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消费者来说,将无法享受养老金的领取。

综上所述,在2020年养老保险出台了新规定,养老保险原先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15年,从1月1日起就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了。因此,对于一些已经满60岁需要补缴的消费者来说,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延伸阅读:养老保险缴费数额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

社会养老保险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那么,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发现养老保险缴费累计缴费不够15年,不能领取退休待遇,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有三种办法,供您选择——

第一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按月延长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啦。

第二种,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不申请延长缴费,还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在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是可以补缴至15年的。

第三种,如果您觉得以上两种办法都不合适,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我们按照程序,经您书面确认后,会终止您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您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您本人,这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就中止了,您就不能再享受相关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