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关于公布全区各学校开学返校时间的通知

物流园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按照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各学段复学复课工作的通知》 (第435号)和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公布全市各级学校开学返校时间的通知》 (第12号)要求,经开发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区各学校复学复课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开学复课时间

1、高中非毕业年级:5月21--22日完成复学复课。

2、初中非毕业年级:5月25—26日完成复学复课。

3、小学3--6年级:5月27日完成复学复课。

4、小学1-2年级:6月3日完成复学复课。

5、幼儿园:6月8日完成复学复课。

6、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再安排线下复课。

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五个不复学”标准,经核验合格后复学复课。

二、返校要求

(一)做好健康检查跟踪

全面摸排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和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外来人员情况等信息,并建立台账,做好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要抓实省外来聊师生及省内六类人员的摸排,一人一档,跟踪管理,持续掌握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二)扎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完善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错时、错峰返校,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对校园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消杀到位,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做好学生返校后各项活动预案、加强对教职员工培训,确保演练到位。各学校要统筹安排防控物资,建立多渠道物资筹措机制,确保足额到位。

(三)抓好学校日常防控

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严格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固化校内活动空间和轨迹、“两点一线”往返家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码应用、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请假报告和缺课追踪、重点场所限制人流、缩小人员接触范围等防控措施。各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落实“健康码+测温”制度进入校园,在校园内不需戴口罩,但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佩戴口罩。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高新区

关于公布

全区各级学校开学返校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学校:

按照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各学段复学复课工作的通知》(第435号)和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公布全市各级学校开学返校时间的通知》(第12号)要求,经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区各级学校开学返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复课时间

1.高中非毕业年级:5月21--22日完成复学复课。

2.初中非毕业年级:5月25日完成复学复课。

3.小学3--6年级:5月26日完成复学复课。

4.小学1--2年级:6月3日完成复学复课。

5.幼儿园:6月8日完成复学复课。

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再安排线下复课。

二、返校要求

(一)严格开学条件核验。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和《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开学前两天完成未进行开学条件核验的学校、幼儿园核验工作。

(二)精准摸排健康信息。充分利用聊城市疫情防控平台,全面摸排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及家庭成员(含共同居住人员)近14天内的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外来人员情况等信息,并建立台账。学生入校前需出示家庭成员(含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码、近14天体温健康记录和承诺书,做好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筛查、监测工作。要抓实省外来聊师生及省内六类人员的摸排,一人一档,跟踪管理,持续掌握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对排查出的六类人员、学校后勤工作人员按照应检尽检、先开学先检验的原则分批次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三)落实“一校一案”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的工作要求,各学校(园)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入学开学工作方案,错时、错峰返校,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做好学校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对校园内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消杀到位,加强对教职员工培训,确保演练到位。各学校要统筹安排防控物资,建立多渠道物资筹措机制,确保足额到位。

(四)抓好学校日常防控。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严格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固化校内活动空间和轨迹、“两点一线”往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码应用、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请假报告和缺课追踪、重点场所限制人流、缩小人员接触范围等防控措施。各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园内不需戴口罩,但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佩戴口罩。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茌平区

一、开学时间

1 . 高二年级5月21日复学;高一年级5月22日复学。

2 . 初二年级5月23日复学;初一年级5月24日复学。

3.小学5-6年级5月25日复学;3-4年级5月26日复学;1-2年级计划6月2日复学。

4 . 幼儿园6月8日复学。

5 . 特教学校6月10日复学。

6 . 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后再安排线下复课。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开学条件核验。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要求,开学前2天完成开学条件核验工作。经区教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委 新冠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负责人 签字审批,核验不合格或未经审批不得开学 。核验组成员由区 教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可吸纳已验收合格的高中、初中学校熟悉核验标准的管理人员参与。

(二)抓实健康信息摸排。充分利用区疫情防控平台,精准掌握每一名返校师生的健康状况;要抓实省外来茌师生及省内六类人员的摸排,一人一档,跟踪管理,持续掌握情况,确保区不漏校 、 校不漏人 。中高风险等级区域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目前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落实 “ 一校一案 ” 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专 班,做好学校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四)抓好学校日常防控。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 , 严格常通风 、勤洗手 、不扎堆 、分散就餐 、保持 “ 一米线 ” 、固化校内活动空间和轨迹 、“ 两点一线 ” 往返校 、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码应用 、 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请假报告和缺课追踪、重点场所限制人流、缩小人员接触范围等防控措施。

各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进行小班化教学,原则上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每间宿舍不超过6人 。对初高中毕业年级,不再统一实行原定的校园全封闭 、小班化教 学 、四人一间宿舍住宿等管理模式 。中小学校园内学生不需佩 戴口罩,但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幼儿园 、特教学校教职员工应佩戴口罩。

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