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不予执行

宁阳县政府 2020-05-18 20:26:15

5月18日,宁阳县政府办公室通知,5月15日出台的《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宁政办发〔2020〕14号)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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