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中心城区竖向规划(2017-2020)》与2020年4月通过新乡市第二次规划委员会审议。将进一步健全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完善城市规划内容,保障城市排水顺畅,建立城市道路竖向控制体系,更好的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1、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范围、人口规模、规划年限与总体规划一致,总面积14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55万人,规划年限2017-2020年。

2、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要求

(1)已建区域要求

①现状标高满足竖向规划要求的,规划予以保持不变。

②对区域各内涝积水点成因进行分析,对因地势低洼形成积水点区域进行竖向高程改造。

③已建区域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可结合地块及周边地块高程现状,重新进行高程改造。

(2)新建区域要求

①结合现状地形、地势,道路坡度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满足交通要求。

②合理组织道路排水,道路坡向宜与管道排水坡向保持一致。

③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④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各类用地内部绿地进行下沉式绿地建设,下沉式绿地竖向高程需要满足雨水收集高程需要。

2)道路竖向规划

规划区共产主义渠以北区域地形坡度均为由北向南倾斜,共产主义渠以南区域地形较为平坦,卫河以北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卫河以南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根据不同地形合理组织区域地面排水,将规划区划分为7个竖向分区对主、次、支道路竖向高程进行规划。

3)积水点改造

针对新乡市各积水点内涝积水成因,确定各积水点治理方案。

竖向控制点分类规划图

4)重大基础设施竖向规划

本次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包括2座自来水厂、3座污水处理厂、3座热源锅炉房、2座220KV变电站、29座110KV变电站、10座污水泵站、22座雨水泵站等71个,其地坪标高在满足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外,还应与周边市政道路高程相协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地坪标高一般按50年一遇涝水位加0.4米的安全高度进行控制。

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

各类建设用地地块内部的总体竖向的最低控制标高,应高于地块四周市政道路中心线的最低处标高0.3米以上,且满足各用地内部坡度规范要求。

通过对道路两侧、广场内部、公园内部绿地用地进行海绵改造,建设植草沟、下凹式绿地,深度约为0.2米左右,用于存储雨水。

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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