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一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希望成都市能够解除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入城限制,此帖文收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回应。
网友在帖文中提到:“电动轻便摩托车是以前的超标电动车,但是由于新国标要求,超标的电动自行车都纳入了轻便电动摩托车的行列。成都后续对摩托车的政策,群众购买轻便电动摩托车就必须得有入城证才能进3环。因此,很多人干脆不上牌,造就了路面上一堆的新电动车普遍都是套牌或者无牌。很多远距离通勤,送货,外卖等,常规电动自行车无法满足需求。”
“无论是环境还是安全考虑,禁摩一定程度上是好事。但是对于新产生的低速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一类型,希望能够与时俱进,做出一些政策调整。路面上清一色的套牌和无牌,无外乎罚款。如果放开这一类,良性循环,按照正常程序,上牌后需要考取摩托车驾照。普及了交通法规后,在很大程度上能约束电动车,减少逆行闯红灯等行为。”网友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考虑,对新产生的低速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一类型,予以放宽入城限制,积极引导这一类型考驾照上牌,正确过渡。”
网友在回帖中补充,“《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是2012年通过的,现在已经8年了。新划入摩托车行列的电动轻便摩托车,未作描述和区分。希望交管部门能够对其进行修订。另可放宽电动轻便摩托车入城限制,市场保有量上百万,堵不如疏,放宽限制,积极引导存量和新产生的电动轻便摩托车考驾照上牌,普及交通法规知识。逐步将其引入正轨,而不是放任其成为矛盾点。群众需要这么一个中远距离代步工具。”
另一网友在回帖中表示:“建议对合法双证的1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以及轻便电动车出台新规,如果不允许骑车,大家都买汽车,可能会越来越堵。当然也反对半夜噪音,支持安全管理。”
5月20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回应此贴。
回应原文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为切实加强成都市摩托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1 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含绕城高速)的道路上行驶。
2 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3 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
4 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5 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
对于摩托车进城的问题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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