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广大企业参保退休人员:

依据辽人社发【2020】1号文件《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从2020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省社保经办机构结合预算,统一核定全省基金支出用款计划,报省财政部门审核;省财政部门统一安排资金拨付至省社保经办机构;省社保经办机构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市社保经办机构;各市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进行调整,黑山县企业养老金发放日由原来每月15日调整为每月20日(自7月20日起执行,继续在锦州银行各网点发放。)

望周知

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黑山县分局

锦州银行黑山支行

2020年5月13日

来源:黑山县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