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6月1日
河南开展“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越来越近
不少骑电动车的邓州人
开始陆续戴上了头盔
今天上午,小编来到邓州市团结路摩托城附近,咨询头盔价格。经询问,各种头盔价格均在80元-130元左右。
也有网友吐槽,“四月份看了二十几块钱一个,现在一百多一个。”
小编跟相关业内人士聊天了解到,现在头盔贵,进货价也贵了,以前十几块,现在进货价都三四十,还不一定有货,还得排单等。
据悉,团结路摩托城附近售卖头盔的商铺都商量过大概价位。小编觉得出售商品肯定要有利润,但一个头盔翻倍挣,这样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管控头盔价格
小编有个疑惑,共享电车是不是也该配备头盔了?不然,6月1号以后骑共享电车上路被交警看到……
5月20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文中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同时,对于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
全文如下: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相关新闻】河南三地发告诫书:安全头盔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郑州
今天,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头盔用品经营者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内容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
三、头盔用品生产、经销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头盔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开封
5月18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明确,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漯河
5月20日,记者从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随着该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电动车头盔用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为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散布涨价信息,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头盔用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头盔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河南政府网综合、河南发布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头盔销售市场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秩序
5月19日上午,南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头盔情况进行检查。在新华东路摩配市场,执法人员发现,市场上各式头盔品种齐全,但是,个别门店销售的头盔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商家营业执照、进货手续、明码标价、合格证明等。在其中一家头盔销售门店,执法人员发现,门口摆放的儿童头盔、成人头盔标识不全,未见生产厂家、厂名、厂址以及合格证。问及进货来源,店主称是自己以前不销售头盔,最近头盔需求量大,他们见有人到市场上送货,就拿了一批来卖,不知道供货商是谁。商户提供不了进货手续,也就无法确定这些头盔是否合格,执法人员按规定将这些标识不全的头盔予以暂扣。
经检查发现,目前市场上的头盔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摩托车头盔,摩托车头盔是有国家标准的,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大家常说的3C认证。达到3C认证标准的摩托车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能起到一定保护作用的。一种是电动自行车头盔,目前还没有国家标准,是按企业标准生产的。如果企业制定的标准比较低,或者粗制滥造,那生产出来的头盔就可能起不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在目前电动自行车头盔还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摩托车头盔,或者购买有正规厂家、地址、合格证的头盔。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执法人员将商户们召集到一起,对下一步市场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执法人员要求商户们对全部商品进行明码标价,不允许哄抬物价,让厂家提供进货单以及产品质量报告以备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商户们,采购头盔要选择符合我国质量认证标准的头盔,对消费者负责也对自己的销售行为负责。消费者购买商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来源:南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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