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则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涉及高新区多个行政村

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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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王楼行政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吕陵镇王楼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王楼行政村土地位于山东农鲁西实业有限公司以南,王楼行政村耕地以东,王楼行政村耕地以北,西昌路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为112.71亩,其中农用地112.71亩(耕地104.3085亩,农村道路3.879亩,沟渠2.9445亩,设施农用地1.578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公布的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3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2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586.09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307.125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93.217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王楼行政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69.06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吕陵镇、王楼行政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源博

联系电话:0530-6202005。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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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桑树侯行政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马岭岗镇桑树侯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桑树侯行政村土地位于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东,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为79.0245亩,其中农用地79.0245亩(耕地79.0245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公布的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9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466.2446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81.42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设计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547.6646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桑树侯行政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18.5368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马岭岗镇、桑树侯行政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源博

联系电话:0530-6202005。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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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司庄行政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为发展国民经济,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拟征收马岭岗镇司庄行政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司庄行政村土地位于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以东,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北,桑树侯行政村耕地、司庄行政村耕地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051亩,其中农用地3.051亩(耕地3.051亩)。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公布的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该地块位于第2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9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8.0009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12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总额为11.34万元。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9.3409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拨付到司庄行政村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高新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4.5765万元,由高新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马岭岗镇、司庄行政村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周源博

联系电话:0530—6202005。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5月19日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