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党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中山市公安机关全面掀起扫黑除恶斗争攻势,迅速打掉了一批深藏在中山市各镇区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了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连续两年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5月21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中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黄锦炼在发布会上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山市公安机关已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个、“套路贷”团伙27个;查封冻结扣押总资产11.466亿元,查处公职人员和村干部75名,投案自首208人,缴获枪支15支。
据悉,今年以来,中山市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增强站位高度、工作力度,推进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起步组织部署。年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泽晖担任全市公安机关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作出多次指示,定期听取重点案件汇报并作出具体指导;各镇区公安分局均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围绕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和涉网络黑恶犯罪、“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全市公安机关集中优势警力攻坚大案要案,加大对涉黑恶犯罪团伙打击力度,确保打深打透;依托“智慧公安”建设,创新工作模式,提升专业打击效能,成功打掉了一批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的黑恶势力团伙。
中山警方抓捕小榄镇何有添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中山市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市监察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将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和保护伞同向发力,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等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取得明显实效。
目前,中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沙溪镇以张厚文为首的涉黑组织案和小榄镇以何有添为首的涉黑组织案先后被依法判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拓宽群众知情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舆论氛围。专项斗争以来,市公安局共发布扫黑除恶主题微信2835条、微博1569条、各类媒体报道494次、专项现场宣传活动1229场、走访69.6万人次、悬挂横幅1.63万条、张贴海报29.70万张、收集群众建议3166条。通过宣传引导,208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沙溪镇张厚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员指认现场
黄锦炼表示,今年是党中央部署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更是决胜之年。中山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密切依靠全市人民群众,继续发挥扫黑除恶斗争主力军作用,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
【南方日报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莫国炎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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