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三门县法院周四(21日)公开开庭审理一宗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名48岁俞姓男子向防疫部门隐瞒自己曾多次接触由武汉返乡的郑姓男子,导致3名同事受感染、114名家属被隔离。法院认为,俞男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引起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最终判俞男有期徒刑1年。

上图:男子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被判刑

经法院审理,俞男自今年1月15日以来,多次与武汉回来人员郑某等人进行密切接触,隐瞒事实,未按规定如实上报;又在出现感染症状后,未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治疗。导致俞男的3名同事与其接触后,感染新冠病毒,114名家属被医学隔离观察,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引起社会恐慌,在疫情防控期间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