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患者就医须知
广大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新冠防指〔2020〕156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全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和院内感染管理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竭尽全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现阶段防控工作需要,目前到医院就诊时,请您配合做好以下注意事项。
一、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到医院就医请佩戴口罩,并请配合医院进行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询问并填写流行病学史问卷等工作,一定要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不适症状。
二、从2020年5月21日开始我院正常开展核酸检测,每人次160元,两个工作日出结果。为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要求,我院对就诊患者严格落实无差别的核酸检测排查工作:
(一)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含急诊留观患者及陪护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二)发热门诊患者全员核酸检测(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
(三)门急诊中高度怀疑感染新冠病毒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
(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必要时要进行核酸检测。
三、对于住院患者,在疫情期间若病情允许原则上禁止探视和陪护,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必须陪护时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探视和陪护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四、持有7天内由有资质检测机构(含医疗机构、疾控部门、独立检测机构等)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就诊时,其检测结果可作为参考。但接诊医生还会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如果医生认为有必要的,应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五、我院对所有就诊患者落实一视同仁无差别的医疗服务,请您积极主动配合。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0年05月20日
来源: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编辑:三江生活 天线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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