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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条件(要求同时具备)

1.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3.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市

4.在郑州市首次购买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 2万元/每人

硕士 5万元/每人

博士 10万元/每人

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和身份证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门人才窗口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在市内五区 (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2、核准

各受理单位通过公安、市场监管、住房保障、民政、税务、学信网、人社系统查验申请人以下相关信息:查询用于申请补贴的住房是否首次购买,并核验合同备案情况;查询住房契税完税情况;查验申请人是否为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或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查询是否在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生活补贴名单之中。核准后系统生成“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

3、资金拨付

采用年初预拨付+年底清算的形式,由市住房保障局一次性提出全年补贴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全年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上月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