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这个城市,因为这里总是下雨,而每个下雨天,都是我要工作的时候。
我的活不多,陈叔也不想让我做太多的事情,他总是说我像当年的他,所以在我刚加入他的团队的时候,他总会把最赚钱的活留给我,因此,每工作一段时间后,我总有很长的假期用来享受。
过了许久,我熟悉了这里,也熟悉了我的工作,我开始变得忙了起来。
我知道陈叔手下有很多像我一样的年轻人,他们都很优秀,也各有各的特点,但是陈叔总是说,这么多人中,只有我是独一无二的,他们却都只是些废物。
我明白了,我不是废物,所以我越来越忙。
我的工作需要用到很多工具,不过我和同行们动辄就是堆满一整个仓库的情况不同,我的工具并不多,简直可以说是少得可怜。
伯莱塔M9,217mm的标准长度,1kg的重量,磨砂处理的握柄,手感极好,同时,枪管内部精致的六条膛线在保证高水平射击精度的同时也加大了子弹的杀伤力。经过一定的改装,15发9×19mm的子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从枪口倾泻而出,无瞄准漫射也可以达到90%的弹道集中度,消声处理过后射击精度也不会被削弱多少。最重要的是,这把枪没有太高的故障率,不会在生死攸关的时候突然卡壳。当然,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把枪。
M21狙击步枪,全长1120mm,标准重量为5.11kg,经过我的改装后,重量为5.2kg,弹容量也由20发增加到40发,有效射程800m,即便是经过消声处理而且在夜间没有光线的情况下也能保证200~300m的有效射程,7.62mm的枪械黄金口径。改装后,枪身经过消光处理,整体呈灰黑色,即便是在强光照射下也不会有明显的泛光。这把枪我用到的机会不多,以为那意味着我处于危险之中,随时有可能丧命。
此外,还有一把先锋虎牙D80军刀,两年前一个在军队的朋友送的,不过我从没用过。
这三个,就是我所有的工具。
没错,我是个杀手,游走于这个繁华都市阴暗角落的一种人。
陈叔是我的老板,他曾经也是个杀手,可惜早年任务中受了很重的伤,于是就弄了一个自己身死的假象,悄无声息地隐退了。几年前,陈叔迫于生计,不得不重抄旧业,但是他已经无法再自己动手,所以组建了隶属于他的团队,而我,是第一批新人。
我记得我加入陈叔的组织时是五年前,当时我走投无路,又得了重病,在天桥下坐着等死,陈叔正巧路过,可能是觉得眼前的人很可怜吧,他问我想不想死。
后来,我一直在想,那个时候,本来已经失去所有活下去的希望的我,怎么就摇了摇头。
陈叔最开始组建的团队只有三个人,分别是咖啡、馒头、可乐,当然,这都是他们的代号,没人知道他们真实姓名叫什么,包括招募他们的陈叔。他们和我年龄差不多,虽然他们从来不说遭遇过什么,但是我可以肯定,他们也是可怜人,最起码,比我可怜。
我不知道陈叔是怎么想的,我们四个只是普通人,有的甚至连刀都没碰过,他却找我们来做杀手。
后来,我知道了,因为当时的陈叔没有钱,而当时的我们,正好不需要钱,只要有一口吃的,就能换走我们的性命。
我的病很快就好了,陈叔随即开始了训练。他不需要废物来浪费他为数不多的钱,我也不需要像废物一样被别人养着,所以训练很快结束,陈叔没有保留,我学会了他全部的技巧。
然后,陈叔问我:“你叫什么?”
我说,叫我烧饼吧。没错,我是个SB,不然我也不会沦落至此。
陈叔笑了笑,说:“好的,烧饼。”
然后他给了我一把老式95手枪,让我去杀一个人。
当时的我们没有消音器,也就是说,一旦开枪,我一定也会死。
我没有用枪。我跟着目标三天三夜,终于让我找到机会,在他的车上做了点手脚。然后,当天晚上我和陈叔在一间破旧的出租屋里一边喝着两块钱一瓶的啤酒,一边看着跟屋子一样破旧的电视,上边,播报着下午的一场车祸。
我一向就酒量很好,但是那天,仅仅是喝了一瓶酒,我吐了。
陈叔只是看着我,什么都没有说。
几个星期后,他找到我,说:“去杀一个人,用枪。”
同样是没有消音器,不过这一次不是我们买不起,是必须让所有人听到枪响。
我没有理会目标是什么身份,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去观察他的生活习惯,一星期后的一天上午,我戴着帽子,走过他身边,枪在口袋里对着他,犹豫了一下,我扣动扳机。
枪响了,我混在混乱的人群中,逃之夭夭。
回到陈叔找的房子,我把枪扔给他,然后冲进厕所,脱下所有的衣服扔进洗衣机,拼命地洗手。
陈叔拿给我一套衣服,还有一沓钱。
晚上,我叫上馒头去喝酒,馒头问:“动手了?”
我点点头,想必脸色一定很苍白。
馒头拍了拍我的头,说:“慢慢就好了。”
没错,慢慢的,我忘记了那种恶心的感觉,忘记了我每晚都会做的噩梦,也忘记了原本的我。
一年后的一天,馒头死了,死在自己手上。他给陈叔留了一张纸条,陈叔看了看,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拿着烟出去了。
“我不恨你,真的。我只是累了,我只是想睡个好觉......”
我记得咖啡当时问我:“你有多久没有睡好过了?”
我没有说话,一旁左眼失明的可乐说:“没多久,快一年了吧。”
我也出去了,去淋雨。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有了淋雨的习惯,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在雨中会格外的有安全感,我只是知道,下雨的时候,我的任务从没有失手过。
就这么,又是一年过去,陈叔的团队已经成型,我们开始习惯称它为组织。
这一年,可乐从世纪大厦上跳了下去,当时我正在带着新加入的成员熟悉任务环境,咖啡找到我,给了我一盒雪茄。
“可乐让我给你的。”
“我不抽烟。”
“没让你抽。什么时候想他了,到他墓碑前点一根。”
我看着他,问:“下一个,我希望不会再有了。”
咖啡点点头,说:“不会有的。”
两天后,咖啡被一伙仇家认了出来,死在了大街上。
我从警察局把咖啡的尸体领出来,点了一根雪茄。
陈叔当晚给了我一个提包,我打开,是很多的枪。
第二天,警察接到报警,封锁了郊区一间废弃的工厂。
我找到陈叔,说:“我若也走了,记得给我瓶酒。我最不喜欢的那种。”
陈叔看着我,点点头,然后在我离开之前叫住我,说:“我要是先你一步,你也要记得,打开我床下边暗格里的保险柜。”
几年后,陈叔病了,我只来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保险柜有密码,而我开保险柜从来不用密码。
打开以后,我只看到一个信封,里边只有一张纸条、一张照片。
“你叫了我这么多年的陈叔,我却不姓陈。我有一个女儿和或许还健在的父亲,如果你有心,找到他们,看在这么多年的份上,好好照顾他们,不要告诉他们我是谁,我只是个不称职的父亲和儿子。这一辈子,我做了很多错事,唯一没有错的,却是救了你们......再见了.”
照片上,三代人的合影,我认出了陈叔,却认不出他脸上的笑容。
后来,我接替了陈叔的班,带着一帮弟兄继续在这个多雨的城市里游走生存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是知道,我有必要做,我也很高兴这么做。
人生总有转折,有些走的进还能走出来,有些走进去却是再也出不来,我从不指责冥冥中操纵一切的命运,因为我知道,就算这些都是宿命,也是我按照自己的意愿走出来的,我可以很开心地过我生命中余下的每一天,尽管我早已忘了什么才是快乐,也忘了到底如何才能用笑来表示我的快乐。
尽管如此,我依旧笑着,因为我知道,我笑了,才会有人跟着我一起笑,才会有人知道我不知道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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