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被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扣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计1698辆(其中半挂车2辆、二轮电动车48辆、二轮摩托车1070辆、二轮燃油13辆、二轮助力车23辆、挂车2辆、货车9辆、小型轿车252辆、客车5辆、面包车104辆、农用车7辆、三轮车106辆、商务车3辆、四轮电动车7辆、踏板车/助力车/自行车37辆、自卸车5辆、其他车辆5辆),当事人至今未到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关大队接受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第三十八之规定,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或者手续,到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按无主车辆上缴国库;对非法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把依法扣留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移交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逾期未处理车辆信息统计表
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5月22日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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