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变态了!!!

变态年年有

一不小心就会遇上

尤其是那种内衣变态狂

专门偷女性晒在外面的内衣裤......

近日

湄潭县人民法院审理了

一起偷盗内衣裤案件

判处被告人何某某犯盗窃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件回顾

2019年7月中旬到8月

被告人何某某在湄潭县城内

多次盗窃他人晾晒的内衣裤

经湄潭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

被盗内衣裤价值共计1079元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何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79.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开庭审理,湄潭县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云勇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据此,判处被告人何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何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二审维持原判生效。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他人使用过的内衣裤,看似价值不高,但从法律方面看,损害了他人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处罚,从社会方面看,损害了公序良俗,必将受到大众谴责。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试想一下自己贴身的衣物

被个抠脚大汉拿去那啥啥的

真的浑身起鸡皮哦

扩散周知,提高警惕!

来源:湄潭县人民法院、云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