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在恋爱时,是否会接受另一半贵重的礼物,比如车子这类的。

前几天不还发生了一件事吗,一对情侣谈恋爱的时候,男方给她转了两百万,后来两人分手后,男方想要拿回来,结果女方却辩称这不属于借贷性质,是爱意的表达,最终广州法院根据种种证据,判定女方需归还借款。

所以说,在恋爱期间,特别是在双方没有确立关系的情况下,不要随意送、接受什么贵重物品。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案子,南京的严先生和孟女士双方曾经在一起过,虽然双方都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但并不妨碍他们被彼此吸引。

在去年的五月份,双方谈恋爱一个月的时候,严先生买了一辆30万的奔驰车送给女友孟某,自然车子也登记在孟女士名下。

严先生表示,这并不代表他很有钱,不在乎这三十万,而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和孟女士相处,想着买了以后两个人开开。

当然了,这其实挺冲动的,刚刚谈恋爱一个月,还在热恋期间,谈崩的可能性太大了。

果不其然,随着时间流逝,双方逐渐看清彼此身上的缺点,也开始了越来越多的争吵,最终两人分开。

去年11月,双方就分手一事还签署了一份协议,其中写明,奔驰车归孟女士所有。但严先生在签完协议后不久,就觉得后悔,此后常常去找孟女士商量,能不能把这辆车还给他。

孟女士表示,对于前男友的行为,她不堪其扰,于是便随手写了一张同意将车归还的便条敷衍搪塞。

既然是敷衍,当然孟女士也没有真的去办理过户,严先生越想越气,直接跑过去偷偷将车开走了。

为此,孟女士将严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归还,而严先生呢,也同样上诉,要求孟女士返还。

由于这个涉及的金额较为贵重,且严先生是以结婚为目的才赠与,此外,孟女士还写了一张同意过户的便条,最终法院方驳回了孟女士的诉讼,判定车辆因归还给严先生。

我个人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在恋爱中同样是的,双方的地位应平等,不要一味去索取,同时也要反思自己有没有付出同等的东西。

至于赠与贵重物品,我觉得都是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是男生为了讨好女友,没有明确的表达出这是因为要娶她才送的,事后就别去要了,这就像人花钱充值了游戏一样,别玩都玩了,事后跟游戏公司去要钱,说自己一时糊涂充的,这不耍流氓吗?

而女生呢,也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什么都收,特别是还不确定和对方结婚的情况下,千万洁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