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门吱呀一声关上后,在这里人们如何相待,多少决定了一个社会的基本面目。

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

——柴静

何谓家暴?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它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摧残的行为。

更通俗直观的说法、画面就是:

门内绝望的尖叫和哭声,各种硬物被砸而发出的响声,求饶和各种辱骂声混合在一起,有小孩的哭声,有施暴者的怒吼、有被施暴人无助绝望等哭声,一地狼藉,一片混乱。

高台树色在《思绪万千》中写道:

“家暴一词,因为暴前面加了一个家字,便立马变得格外隐晦,且很容易无解。”

实际上家暴与一般的暴力同样恐怖,并且因为它身上披上了一层隐晦的外衣,而更加具有杀伤性。

根据《2019年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的调查报告》发现,家庭暴力有着明显的性别特点,其90%的受害人为女性。

但实际上,家暴不仅是夫妻之间,还有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

因家暴演变成的惨案也是触目惊心,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60%是因为家庭暴力,而40%的女性杀人案件和家庭暴力有关

家暴即“杀手”

2019年11月,知名的美妆博主宇芽在微博上控诉自己的男友对其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家暴,并爆出家暴视频,一时间引起社会对家暴问题的关注。

央视也曾专访过宇芽,为何在第一次家暴时不曾去离开?宇芽则表示第一次遇到家暴自己实际上更多的是不知所措,随之施暴者的示弱也使人心软;

不仅仅是宇芽,包括很多被家暴的女性,在遭受第一次家暴时,更多的会选择去原谅,并没清晰认识自己在遭遇的是什么。

在被家暴时,一味的忍让和承受,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为家庭的支离破碎埋下定时炸弹。

同年的6月7日,山东滨州16岁的女孩杨某立在家中被父亲杀害。据调查,杨某立的父亲杨某,从2003年结婚起,对妻女进行长期家暴达16年。

杨某立生母李某经常受到父亲杨某的殴打,与很多长期遭受家暴的女性一样,她选择忍耐,因为她想让一双儿女在完整的家庭长大。

李某也一直未曾向外界求助过,没有报警,也不向邻居倾诉,被杨某殴打过后,她常默默回到娘家“养伤”,几日过后再被丈夫接回家中。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惨案的发生,断送年仅16岁女儿的性命而终止。

而追溯到更久远的案件,则有“女子忍受20年家暴,趁夫熟睡将其杀害”的惨案。

2015年8月14日晚,魏某被李某杀害在其家中卧室中。李某趁魏某在一楼卧室床上熟睡时,使用家中的铁锤击打魏某头面部数下,后又用菜刀切割魏某颈部,致其当场死亡。

而事发当日李某曾与其丈夫魏某因琐事在家中发生争吵和揪打至次日早晨。后7时许,李某想到魏某多年来经常为琐事与其争吵并实施家庭暴力,决意杀死魏某。

李某曾说,20多年的婚姻生活,她一直屈辱的活着,忍受着丈夫长年累月的打骂。而李某女儿则证实父亲曾对母亲李某进行家庭暴力的事实。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也侧面认证着家庭暴力是血案发生的推手,这也是否印证着家庭暴力是演变惨案的一个过程?!

2016年11月,全国妇联做了一个关于家暴的调查。该调查显示,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妇女受到丈夫的殴打。

而家暴的隐秘性以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想法,让受害人的权益更难以得到保障,而许多受害人还可能未曾意识到这就是家庭暴力,这也是家庭暴力难以制止的原因之一。

如何辨别家暴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家庭暴力,都会对女性造成着极大的伤害,而家暴的形式特点让女性更处于弱势的一方。家暴的特点一般有:

家暴的特点一般有:

  1. 1. 普遍性和严重性

  2. 2. 反复性发作

  3. 3. 形式多样

  4. 4. 暴力发生隐蔽

  5. 5. 反复受伤

家暴发生时,在中国人传统的认知中,可能有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务事,是隐私、家丑,不可外扬。

而中国社会的百姓们对家庭暴力现象存在的认知有着几大误区:

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二、潜在观念中默认家庭暴力是私事、家务事。

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是伤害心理和性。

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4128个调查对象中,施暴者中62.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家庭暴力就是丈夫对妻子施暴;但妻子对丈夫施暴、父母对子女施暴、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属于家庭暴力。

正确认识家暴,是防止家暴发生和保护自我的第一步。

“智止”家暴从何开始

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我们该如何自救?当我们清楚认识到,我们已经遭受家庭暴力的伤害时,我们应当第一时间进行自我保护

面临家庭暴力时,保持冷静,避免直接顶撞与刺激施暴者,必要时可向施暴者求饶示弱,缓解其情绪,避免遭到施暴者的再次伤害或是激情施暴。

在家暴遭遇殴打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头部、颈部、胸腹部等重要身体部位,以免受到更严重伤害,事后可将伤痕、淤青等伤口拍摄下来,以作为家暴的证据

找到机会躲到屋子中安全的地方或逃跑,向周围邻居、朋友或亲人求助,必要时要拨打 110 报警,或拨打地方家庭暴力专线电话;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妇联求助等。

受暴者在家暴中受到伤害时,需在24小时内到医院去验伤及治疗,保留证据,对自己受伤情况进行司法鉴定,要求相关部门为自己提供人身保护以避免遭受施暴者的继续伤害。

其次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向施暴者送达《告诫书》,以示警告,起震慑的作用,避免家暴继续发生。

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保护自身安全。

当家暴实施时,施暴者就已经涉及违反《反家庭暴力法》,该法律的第二条明文规定:

“本法所说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生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那么我们就应该在这一刻警醒,要去拿起法律的武器,其次在施暴严重的情况下,可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该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也清楚写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因此家庭暴力不仅仅会涉嫌违法,严重时可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受害方无法确保自身安全时,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进行自我保护: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暴力,只有0次和N次。

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都可能遭受到家庭暴力,但我们总是会被“这是家务事”“不可避免”“忍一忍就过去了”等传统观念影响。

一旦家暴就应及时止损,而因家暴导致婚姻破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当施暴者在进行家庭暴力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哪几种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三.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贬低其他家庭成员人格,破坏其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当在爱情和婚姻中得不到支持、尊重和理解,被拳头、言语伤害时,可以选择宽恕,但绝不为对方罪行做遮羞、隐瞒,更不能继续隐忍、沉默和独自黯然伤神,而是要勇敢地选择公开、对峙和反抗,斩钉截铁的说出“不”!

“家暴”是不幸婚姻的始源

不是每一个女性都在遭受不幸婚姻的折磨,但每一个女性都要能懂得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在动用法律之前,我们要明白的是家暴的本质是什么。

影视作品中《不要和陌生人讲话》将上一秒是亲密爱人,下一秒是地狱魔鬼,演得淋漓尽致,而安嘉和眼神中闪烁着野兽的光,至今想来都让人觉得不寒而栗,成为不少人儿时的阴影;

而家庭暴力已不是小众问题了,而是值得引起整个社会去关注的一个伤口,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选择忍让、为了孩子,为了所谓的家庭完整,但家庭暴力的知名心理学家Steven Stosny说过:

"一个看到母亲被殴打受虐待的孩子,比孩子自己被殴打带来的心理伤害更大。有家暴的家庭,毫无疑问对孩子来说是个悲剧。"

逆来顺受并不是解决家暴的好方法,我们应当懂得去维权,去保护自己,不管任何程度,对暴力都应当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在第一次发生时就应当及时止损。

各种因家庭暴力而衍生的惨案,各种数据报告的调查,纪录片《中国反家暴纪实》,更是一个又一个的警示,不必有着“为了孩子”“救世主意识”,因为本来就已是受害者。

不保护好自己,怎么“为了孩子”?需知在暴力面前,众生平等,保护自己的身体、性命,是生物体最原始的生存本能,不要因为家庭暴力而泯灭掉女性生存的本能。

懂法知法用法,而不知法犯法,加强立法与社会救助是势在必行,说大了,那是社会的事情,说小的,是保住自己小命的事。

内心需警觉,警察去的路上需要时间。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切记做好自我保护,诉诸法律告别施暴者。

学会爱自己,保护自己,才有能力爱他人,保护他人。

作者:奶酪栗子

指导:我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