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开始,历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这个由苏联学者提出后又由斯大林捧为权威的五段论在传入中国后一度成为经典出现在学术界与教科书上,深深扎进了人们对历史的认识当中。这个五段论让人们多次自豪过:中国在秦汉时就进入了封建社会,西方却要等到中世纪才摆脱奴隶社会,可见古代天朝比西方不知先进了多少!然而可惜的是,学术界早就认识到了希腊罗马并非奴隶社会,而五段论也是一个由错误解释而产生的理论。

希腊罗马怎能不是奴隶社会了?

希腊是对巴尔干半岛及爱琴海诸岛的爱琴海东岸上许许多多城邦的共同称呼,不管你是斯巴达、科林斯、底比斯还是雅典,亦或是以弗所、米利都、罗德岛,都是希腊的一份子,在这个共同体里,每个城邦情况都各不相同。

注:此图是古代希腊不同种族的分布区域图,每种颜色代表一种种族,正是这些不同的种族共同组成了古代希腊。

在讨论希腊是不是奴隶社会之前,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评判一个社会是不是奴隶社会,要以什么为标准呢?事实上无论是苏联学者亦或是西方学者,都以数量为界定一个社会是否是奴隶社会的标准,苏联学者斯特卢威认为奴隶社会的基本条件是奴隶劳动在数量上对其他形式的劳动具有优势,西方学者霍普金斯认为:“一个奴隶制社会是一个奴隶在生产中起重要作用的社会 ,奴隶至少应占总人口的很大比例 ,例如大约20 %的比例。”也就是说,奴隶数量足够多的社会,才能算作是奴隶社会。

这样一看,在希腊就只有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这个在希腊拥有最多奴隶的城邦算得上是奴隶社会,根据霍普金斯的数据,只有它的奴隶人口占总人口的30%。

有人会问,斯巴达呢?噢,斯巴达,虽然斯巴达的男性公民一直以来只有几千人,黑劳士的人数远比公民人数要多,但是,黑劳士并不是奴隶。没错,黑劳士不是奴隶。按威斯特曼的标准,奴隶在理论上是作为动产并可以进行交易的,黑劳士不是动产,不能交换,他们不属于私人,而是隶属于城邦。所以很可惜,斯巴达也不是奴隶社会。

注:黑劳士常常伴随着斯巴达人进行军事活动,图中二号便是运输补给的黑劳士。

那么希腊按霍普金斯的标准,唯有雅典算得上是奴隶社会,相反如果按斯特卢威的标准的话,那希腊则是一个奴隶社会也没有。

希腊如此,那罗马呢?

希腊如此,那罗马呢?

说到罗马,有必要先对其进行前置说明,罗马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它的领土是不断变化的,在公元前六世纪,它的领土只有意大利西部海岸的一小片平原,而到了公元前二世纪,它的领土是整个意大利,而到了公元前一世纪末,它则已经成为了一个囊括整片地中海沿岸的大帝国。

注:正是由于持续不断地对外征服,罗马才拥有如此辽阔的疆域和为数众多的奴隶

在公元前31年的意大利,奴隶占总人口的比例足足有35%。这么多的奴隶是由于罗马长期的对外征服战争和意大利大庄园农业的发展导致的,因为征服战争获得的奴隶数量非常之多,而大庄园农业对奴隶的需求又非常之大,因此意大利才会有如此之多的奴隶。

意大利有那么多的奴隶,这下罗马总该是奴隶社会了吧?非常可惜,这是公元前31年不是公元前231年,这个时候的罗马已征服了整个地中海沿岸,单单高卢这一个地区的面积就比意大利大,

而在意大利、西西里之外的其他地方,我们几乎看不到奴隶起义的踪影,因为本就没多少。

注:斯巴达克斯起义是世界史上最为著名的一次奴隶起义,是奴隶与大地主矛盾的集中体现,不过当然,同名美剧的内容别当真。

公元前一二世纪是罗马奴隶制发展的高峰时期,在此之后由于征服战争的逐渐减少,奴隶来源慢慢缩减,再加上罗马人热衷于释放奴隶,罗马人的奴隶一直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由于进入帝国时期以后,罗马境内长期以来处于和平环境,人口一直往上增长,导致奴隶占总人口的比例变得越来越低,罗马能称得上是奴隶社会的,只有那一特定时间的特定地点而已。

贯穿中国古代的奴隶制

贯穿中国古代的奴隶制

我说了这么多,肯定有人会跳出来,嚷道,西方就算不是我所说的奴隶社会,也是奴隶制社会,依旧不咋地,不能和早在秦汉时期就废除了奴隶制的天朝比!那按他们的理解,拥有奴隶制很明显就是一种落后的表现,而中国早在秦汉时期就废除了奴隶制,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中国的奴隶制一直贯穿整个古代社会,直到清末宣统元年才彻底废除。

《汉书.食货志》记载:“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唐会要》卷86就是以《奴婢》为名,宋代《夷坚志》记载了董汉卿孙女被其继母“鬻于薛媪,得钱七十千。”《元典章》载:“江南平定之后,悉为吾民,今十有八年.尚闻营利之徒,以人为货,公然贩鬻。”宝又:“两浙良民,因值缺食,将亲生男女得价,虽称过房乞养,实与货卖无异,将来腹里转卖为躯。”。在清代,对奴隶的称呼则是包衣阿哈,包衣意指“家里的”,而阿哈意指“奴婢”,除此之外,驱口、伴当、长随、体己人,都是称呼奴隶的词。

注:宋朝《春游晚归图》,其中徒步者皆为长随,也就是家奴。

如果有人想反驳说奴婢并非奴隶,那也是徒劳的,奴婢可以用作买卖,是为动产,按韦斯特曼对奴隶的定义,奴婢毫无疑问是奴隶。而奴婢一词是奴和婢组合而成的,男为奴,女为婢,如果奴和婢加在一起就不是奴隶,那么我们也可以说servus和serva的统称servi也不是奴隶,尽管前两个词只是奴隶一词的阴性、阳性形式而已。拥有奴隶制确实不是一件好事,可是中国到二十世纪才正式废除奴隶制,现在却嘲笑在十九初世纪就废除了奴隶制的西方人,那未免过于可笑了。

五段论的虚妄

五段论的虚妄

苏联发明的五段论,这个许多人胡吹海侃的理论支撑,源自于对19世纪一位德国著名学者的一本书中的一段话:“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但细究文字,这位学者根本就没有提到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完全是部分苏联学者自己作出的解释。

不仅在这一本书里没提到奴隶社会,该学者在他的所有著作当中也从未使用过奴隶社会这个词,他描述古代的社会形态时用的总是“古典古代社会”,“古代社会”,“古代世界”这些词组,唯一一次用到了奴隶社会这个词是在他最为著名的一套书的第一卷中,可就这唯一的一次出现,还是翻译错误的结果,在德文原版中,那一段内容根本就没出现奴隶社会这个词。可见,就算是原作者都没说过西方古代是奴隶社会,也没有认为古代社会就是奴隶社会的意思,那些认为西方古代是奴隶社会的人,还有什么可以争辩的呢?

注:这件作品是公元前二世纪希腊雕塑的罗马复制品,于公元二世纪制作,在十七世纪的意大利出土。

其实这些早已是学术界的常识,早在上个世纪中段,西方学者就已经认识到了奴隶社会只局限于一小块地区,苏联人在七八十年代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反过来,倒是中国的买卖人货的现象一直广泛存在于古文和古代社会中,可还是有那么多人喋喋不休的扯西方奴隶社会落后,天朝封建社会先进,

除了对历史知识的一穷二白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理由来解释这种现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