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从来自“两会”的新闻报道里,“委员:养老金制度需改革”这一话题引发热议。从法律的视角来看,我对设立养老金制度的理解是:养老金设立的初衷,是保障退休养老生活,而不是让拿着高额养老金钱养孩子养孙子的。
但目前,养老金最大的问题就是:高的太高,低的太低,大部分人没有。
高的越来越高,例如,有的人养老金能达到一两万,这就不合理了,这个收入远超绝大多数人群的月工资收入。
特别是养老金缴纳的覆盖面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农村养老金制度没有建立,养老金的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了,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收不抵支现象。
最近热议的农民退休养老问题也是现实,农民辛勤劳作一辈子,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
长期以来,农民始终处于经济社会的低收入阶层,靠种田的话只能勉强温饱,绝大多数人脱贫致富只能靠外出打工补贴家用。
当前,对农村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只发100元左右的补助,无异于杯水车薪,对他们应该参照相应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除了农民之外,还有很多很多人群,当前都享受不到退休养老福利。
那么,当如何改革呢?我的理解是必须建立全覆盖的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城乡统筹,步调一致。(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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