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通讯员 孙孝丽

6月底前,杭州停车场将全面实现“先离场后付费”的便捷泊车方式。然而,仍有停车场未申请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也没有备案。

这家停车场名叫金色大唐城停车场,位于江干区。江干城管丁桥中队在发现未经备案情况下进行收费,责令其限期改正。在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情况下,中队遂进行立案查处。

此案为《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杭州第一案。

与负责人沟通

《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在停车场启用前15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各停车场在申请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统一平台,具备便捷停车服务后,还需要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才能正常收费提供停车服务。

5月7日,丁桥中队执法队员通过排查发现,金色大唐城设置收费停车场,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进一步调查,该停车场包括一楼路面、负1楼、负2楼共3层,累计646个泊车位,已投入使用且部分车位已有车辆使用。

当日,队员与相关负责人沟通,讲明具体停车场备案流程,向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5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5月26日,中队执法队员上门进行复查,发现该综合体停车场仍未备案且未停止收费行为。对此,执法队员向其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停车场相关负责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城管队员拍照取证

城管部门表示,金色大唐城设置收费停车场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行收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车场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设置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罚款。因此,当事人将面临2000元行政处罚。

截至5月26日江干区已累计开通231个停车场库,共计88722个泊位开通“先离场后付费”功能。城管队员提醒:停车场(库)作为城市资源,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后才可提供有偿停车服务。如果未备案进行收费,车主可以拒付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