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实现了‘十六连丰’,粮食发展成效显著,有力支撑了‘粮安天下’。但与此同时,也要居安思危、强基固本,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的手中。”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余欣荣委员说。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建立农业科技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支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让有限、有效耕地为农民带来更大经济效益、为未来农业发展储备更大能量。

2019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就已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国要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2020年5月22日-23日参加了由河南省土壤调理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办,在河南省焦作市召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现场观摩暨学术研讨会”。会上由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高标准农田施用土壤调理剂田块进行测产测评。结果显示,施用较对照每亩小麦增产80.3kg,增产幅度15.6%,经统计分析差异均达极显著。

此次现场观摩是我对高标准农田的初步了解,也切实感受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与必然性。增产只是一方面,无论从土壤的疏松程度、耕层深度以及根系对比,都有着极为显著的差异。特别是近年来,土地污染、土壤酸化严重,土壤健康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关注,但底层农民、种田小户土壤治理意识浅薄、能力有限。因此积极建设“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无污染、产量高”的高标准农田,是保粮稳产的重要举措。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我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最早于2012年就已开始建设500个高标准农田示范县。近年来更是摸索出一整套建设经验,目前全国推广建设中,建设规模日益庞大,增产稳产效果显著,为我国农业发展储蓄更大、更足后备力量。确保“中国饭碗”装“中国粮食”。

截稿前,从农业农部官网获悉,根据《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显示,广东、河南、江西、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山东、四川、浙江等10省因在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受到通报表扬。同时,广东、河南、江西、黑龙江、山东5省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在分配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力度原则上不低于2019年每省2亿元的激励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