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让他们(植物人)无辜地,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无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状态下屈辱地呼吸,不如帮他们凛然并庄严地结束生命。这才是对他们以往人格的尊重,才是人道。
史铁生·《安乐死》

一、那些杀死亲人的人

中国第一例“安乐死”的案例发生在34年前。

1986年,在陕西省汉中市的一个医院里,患者夏某的肝硬化已经进入晚期,并且带有严重的腹胀和严重的腹水,患者的儿子王某和妹妹每天看着母亲在病床上痛苦的生不如死,心里十分不忍,而母亲也每天都在病痛的折磨之中度过,甚至不愿意吃饭,于是儿子王某就要求医生对母亲实施安乐死。

同年,6月28日,在王某的一再央求下,母亲夏某的主治医生蒲医生为患者开了一张复方冬眠灵的处方,并且在处方上写明:患者家属要求安乐死。

儿子王某在处方上签了字,当天的中午到下午的这段时间里,由医院里的医生分两次给母亲注射了冬眠灵。母亲夏某是微笑着闭上眼睛的。

当时这个案子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和执行注射的蒲医生无罪,但自此之后“安乐死”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一种“禁区”。

18年之后,这个故事中的被告人王某患了肝癌晚期,他在痛苦中不能自持,于是向18年前送走母亲的医院提出了希望安乐死的要求,但是这一次,没有医生敢再以身试法答应王某的请求。

王某在病痛中又苦挨了三个月之后,王某病逝。

进入二十一世纪,“吴芳案”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死亡和尊严的讨论。

2008年,江苏句容人吴芳被查出宫颈癌,2014年癌症复发并多处转移。每天的剧烈疼痛,像魔鬼一样如影随形,连止痛神药吗啡都失去了功效。

她不停呕吐,水饭不进,大小便失禁,痛不欲生,整个人像风干的枯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她想到了自杀。

2017年5月31日,吴芳吞下整整一瓶剧毒农药草甘膦,可因为肿瘤转移到肠胃,她当即剧烈呕吐,连胆汁都吐得干干净净。

想死都不行,真是人世间最悲惨的黑色笑话。

她考虑过跳水和各种死法,可还是担心死不掉,白白增加痛苦。最终,她和丈夫王某共同求助曾经的邻居,小货车司机徐永年。车有保险,让他撞死自己,不仅可以彻底解脱,还能拿到百万保险赔偿。

6月15日晚上,死亡策划如期上演。徐永年驾车飞速撞向路边的吴芳,吴芳躺在血泊中,却仍然意识清醒,要求徐永年继续碾压。

经过一次撞击、两次碾压,吴芳仍然没死,被送往医院救治,2天后不治身亡。

法医说,主要死因是癌细胞扩散、脏器衰竭,“车祸”只是加速了死亡

被车撞死有多痛?我们都不可能知道。但对吴芳来说,肯定不如活着痛苦。

吴芳死了。只留下那些批评者一遍遍的质问:难道就没有更好的选择?

二永无止境的讨论

从民间社会到国家立法层面,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一直在进行。

随着媒体网络的发展,报道出来的安乐死案例不减反增,而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上,虽然每年都会有关于安乐死立法的相关提案,但是迟迟不见相关的法律出台。

但关于安乐死的讨论却愈发激烈。站在不同立场和出发点的人们都有一整套完整的逻辑,都有令人无法释怀的原因。

在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看到讨论的休止。

但痛苦和死亡还在继续。

2011年,为了让朋友有尊严地死去,江西龙南县70岁的农民钟义纯用“活埋”的方式帮助受疾病折磨的好友曾庆香“安乐死”,并因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2年12月,甘肃籍男子贾正武因帮助身患重病、痛苦不堪的妻子自杀,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江西南昌的一家三甲医院里,一名喉癌晚期患者纵身从医院大楼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名50多岁的喉癌患者一年前在这家医院做了全喉切除手术。“喉咙切除后不能说话,只能通过外接的管子呼吸。”跳楼的前一天晚上,他因为头部剧痛又一夜难以入睡,这一情况已持续了近一个月。

第二天早上值班医生前来查房,他年迈的父母叫住医生,询问怎样减轻儿子的痛苦,但是患者拒绝了医生和父母的建议,用纵身一跳解脱了自己。

目睹惨状的人们忍不住开始反思——“为什么得选择这一极端的方式,而不是更有尊严地离去?”

同年,4月13日,新华网发文《“尊严死亡"在中国仍面临法律和道德困境”》探讨安乐死在中国的法制现状。

2020年,新的民法典草案即将提交审议,在过去的5年零7个月的时间里,安乐死是否应该纳入到民法之中,一直是各方讨论和关注的焦点。

对于生命权,人格权编草案一审稿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二审稿增加了“生命尊严”的表述,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

但公布的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第1002条依然沿循着之前的逻辑,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这说明围绕安乐死的争论离尘埃落定依旧为时尚早。

应该有的讨论还一定会继续下去。
但遗憾的是,争论始终在胶着,没有答案。

三、生是偶然,死是必然

2017年3月12日,因目睹丈夫平鑫涛最后时刻的痛苦,就是否要抢救丈夫与儿女发生激烈的冲突,79岁高龄的琼瑶以《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为题,写下了一篇公开信,叮嘱后人,如果她出现了问题,拒绝一切医学抢救。因为她不想要“没有灵魂的肉体”,而是希望能够“有尊严的离开”。

她在信中强调:生是偶然,死是必然。不能选择怎样的生,但要选择有尊严而体面的死。

2017年,84岁的台湾前著名体育主播傅达仁被确诊为胰腺癌晚期,加上此前因病摘除胆囊、切胃一半,健康状况急转直下,180公分的身高,只剩下不到50公斤,终日在剧痛中煎熬。

经过慎重考虑,病得毫无人形的傅达仁决定安乐死,保留最后的体面和尊严。

2018年,傅达仁带家人两赴瑞士,在全世界唯一接受外籍人员安乐死的专业机构注册为会员、正式提交了死亡申请。

6月7日,傅达仁在家人的陪伴和见证下,镜头下笑饮毒药,在儿子怀中安然离世。

2019年NHK出了一个纪录片, 讲述的就是一个选择安乐死的日本女性小岛。

她在48岁时被诊断出有多系统萎缩症。这是一种散发性的神经退化性疾病,发病年纪在50岁之间。病因不明,也没有有效的办法,患者最终会全身无法动弹,卧床不起。

短短的三年,她从一个可以行走自如的正常人,变成了需要靠轮椅代步,说话变得困难的人。

独立生活越来越困难,需要旁人的帮忙才能够生活。看着病友无法动弹,身上插满了管子的状态,像是看到了未来的自己,让小岛感受到了深深的绝望。

最终,小岛在瑞士申请了安乐死,并亲自打开了通往死亡的点滴。

BBC播出了一部叫做【How To Die:Simon’s Choice】的纪录片,片子讲述了英国一个叫Simon的57岁老大哥,在得了绝症后决定去瑞士进行安乐死的整个过程。

在离开的时候,Simon对他的妻子说:“我们的这场婚姻让我无比的快乐。我好庆幸自己能遇见你。看着我生命这么衰败下去,虽然这是我的不幸。但是所幸的是我能在过去10个月里跟你一起回忆我们的过去,跟你说我所有想要对你说的话。我庆幸我是这么一种死法,能跟你说出这一切,而不是在一场车祸中瞬间离去...

这些话令人瞬间泪目。

他们知道死是一种必然,于是坦然选择了自己的死亡方式。

四、拉锯战中的灵与肉

人们在支持和反对安乐死的问题上开辟了道德、法律和肉体的战场。

那些反复犹如锯齿般的交锋,在这一问题上不仅割裂了灵魂,拷问着道德的高尚与卑微,也在反复检验着肉体的痛苦与安详。

1990年2月,美国佛罗里达妇女特丽·夏沃突发心脏骤停,大脑长时间缺氧损伤,确诊为植物人。此后的几年里,医生尝试各种方法唤醒她,都宣告无效。医生认为,她已经不可能恢复意识。

1998年,夏沃的丈夫向法院提起申请,拔掉夏沃赖以生存的导管,让她“被动安乐死”。这一决定遭到夏沃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坚定认为,夏沃仍然有意识,还有苏醒的希望。

2001年,法院经过漫长审理、辩论,决定支持夏沃丈夫的意见,随即夏沃被“拔管”,但夏沃父母随即上诉,导管被重新插上。

此后,案件经过多达14次上诉,在联邦法院5次开庭,甚至惊动了美国总统小布什,采用行政命令要求维持夏沃的生命。可最终,2005年3月,联邦法院作出最终裁决,支持夏沃丈夫的请求,彻底拔管,夏沃死亡。

案子结束了,争论却始终没有停歇。

支持拔管的人认为,让夏沃安息是最大的“善”、最真的“爱”。可反对者抨击说,这无异于杀人。夏沃始终在沉睡,可仍然是活生生的人。

反对的声音和立场都很高尚,他们站在超越痛苦的角度去怀疑世俗的人性和道德最低谷的立场。

社会学家和伦理学家担心,安乐死一旦敞开闸门,人们对痛苦的忍耐度会越来越低,死亡会成为“随意”甚至“随便”的选择。贫穷、老弱、残疾的社会底层人士,迫于经济压力和道德压力,不得不选择“自行了断”。

整个社会道德体系可能从此崩塌。

一些法学家认为,安乐死的合法化,实际不可操作。你无法杜绝一些人趁机杀戮病弱的可能。毕竟希特勒的纳粹主义就曾经假借安乐死对犹太人和残疾人进行过屠杀。

宗教信仰者认为“今生的病是前世的业障,如果选择安乐死,就失去了弥补的机会。”如果选择安乐死,没有承受应有的“业障”,会招致更加严重的报应。

医生也有人反对安乐死,因为每一个医生在从业之初就已经宣誓:“我绝对不会对要求我的任何人给予死亡的药物,也不会给任何人指出同样死亡的阴谋途径。

五:为谁而活着?

巴金先生生命的最后六年,都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的。他躺在病床上,气管被切开,身上全是管子,机器和药物使他“活着”。

他曾不止一次向家人提出,病重病危时希望能够安乐死。

病痛中的巴金先生无奈地说:“我为你们而活”。

是的,有些人早就已经对自己的生命做出了选择,但他们不能如愿。因为身边爱他的人,希望他活着,所以他必须活着。

但是这样的活着,有尊严吗?有人获得快乐了吗?

这个复杂而尖锐的问题,你有自己的答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