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是被捕18个月以来,孟晚舟离自由最近的一次——其引渡听证会迎来了第一个关键性判决。

然而,北京时间凌晨两点,我们等到的并不是好消息。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高等法院当地时间27日上午(北京时间28日凌晨)公布判决: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女士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此次判决的关键点在于“双重犯罪”标准:美国指控的罪名,在加拿大是否同属犯罪。

翻阅了裁决文书,来给大家翻译一下概括性的几条: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 美国诉孟晚舟案 副首席法官H. Holmes 双重犯罪裁定 [1] 孟晚舟要求解除其引渡程序,理由是根据法律,引渡条件——“双重犯罪”无法满足。 [2] 美国要求将孟女士引渡到纽约东区,以起诉其欺诈行为。加拿大司法部长表示该行为符合违反加拿大《刑法》第380条第(1)款(a)的欺诈行为。因此,在定罪听证会上,总检察长必须证明,除其他事项外,如果孟女士被指控的行为发生在加拿大,将构成欺诈。
[3] 孟女士说,被指控的行为在加拿大不构成欺诈,因为它完全与美国对伊朗的经济制裁的影响有关,而在相关时间里加拿大没有此类制裁(就像现在没有那样)。 [4] 总检察长反驳说,第一,在不涉及美国对伊朗的制裁的情况下,加拿大欺诈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根据指控来确定;第二,在任何情况下,制裁都可以适当地为被指控的行为提供背景,并解释其重要性。 [5] 基于我将给出的理由,我认为这些指控取决于美国制裁的影响。但我的结论是,这些影响可能在确定是否存在双重犯罪方面发挥作用。因此,孟的申请将被驳回。

随后,据央视新闻报道,华为发布了失望而又一如既往冷静克制的声明:

我们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判决表示失望。我们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公正判决和自由。 我们希望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最终能还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接下来回到我们最关心的问题,解除引渡程序的请求被驳回后,孟晚舟将面临什么?

不自由的孟晚舟

2018年12月1日,来加拿大温哥华转机的孟晚舟突然遭到加拿大皇家骑警的逮捕。

罪名是:疑似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禁令,向伊朗出售敏感技术;涉嫌对香港汇丰银行作出不实陈述,谎称华为子公司星通科技与华为无关,蓄意误导汇丰银行为华为与伊朗的非法交易提供服务。

5天后,华为证实孟晚舟被捕。

10天后,孟晚舟以交付1100万加元保释金、两本护照以及带电子镣铐等为代价,换取保释出狱,暂住在位于加拿大的一处房产中。

随后一年多以来,中国政府、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和华为公司四方围绕孟晚舟进行了多次博弈:

中国:美加两国滥用其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任意采取强制措施,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 美国:维持指控,并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 加拿大:将捍卫加拿大的司法独立,扣留孟晚舟并非出于政治动机。 华为:公开批判美国打压,但仍谋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法律层面的较量,就落在了加拿大检方与孟晚舟的辩护团队身上。

孟晚舟聘请了以戴维·马丁为首的顶级律师团队,马丁是加拿大最具实力的律师之一,专长是白领犯罪。

辩护团队认为:此案应被驳回,因为它是基于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的指控——而加拿大并不进行这些制裁。

这与加拿大检方关注的焦点并不一致,在他们看来,制裁不是重点,金融欺诈才是本案的关键,也是被定为“双重犯罪”的主要衡量指标。

裁决公布前,加拿大不少媒体依然认为孟晚舟胜诉,但从结果来看,BC省高等法院认定孟晚舟涉嫌的“金融欺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也就符合了引渡条件。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判决结果并不等同于她马上要被引渡到美国,只是触发了一个新的法律程序——听证会将进入第二阶段,届时将就辩方提出的孟晚舟在温哥华机场被捕时违反宪法权利进行控辩。

然后才是进一步讨论是否要将其引渡到美国,而根据经验,类似的引渡案可能延宕数年。

因此,孟晚舟首先要面对的,是继续与在国内的亲朋好友(包括四位子女)分离,在异国他乡继续煎熬的生活。

虚伪的西方司法体系

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意志的工具。

整个事件本来就是一起“莫须有”的事件,法律无非是执行起来的帮凶而已。

在西方社会,法律只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抱着工具不放,而不去研究背后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岂不是一件本末倒置的事?

整个欧美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什么?就是绝对不允许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高科技公司在下一代互联网和通讯领域对欧美现有的垄断巨头进行超越。

美国背后的统治阶级现在不遗余力地打压华为,实际上盯着的根本不是5G,而是想着在5G这个土壤诞生出一大批中国下一代互联网巨头之前,将整个土壤扼杀掉。

5G时代不仅是万物互联,更是人对万物的互感。

足够大的带宽和足够高的网速,再叠加中国足够多的人口基数和足够丰富的应用场景,一定能够诞生出今天的人无法想象的产品形态。

中国主导了互联网的3.0时代之后,西方丢失的不仅仅是市场份额,而是会丧失对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数据和应用场景的掌控。

这对一群已经统治了世界数百年的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在这个不可调和的矛盾里,孟女士只是一个被裹挟的无辜生命。

西方的法律体系从来就不可能给孟女士还以清白。

相反,是孟晚舟女士用自己的被软禁,证明了整个西方法律体系和这个体系背后的那些利益集团的黑暗和丑陋。

也让我们看清了,在资源和利益的争夺过程中,我们究竟面对的是一个能够无耻到什么地步的对手。

搞研发,攀科技,竞争不过,正面打不赢的时候,直接就以“莫须有”的罪名,去抓一个手无搏鸡之力女人。

闻一多先生在《最后一次演讲》里是怎么说的:

“我心里想,这些无耻的东西,不知他们是怎么想法,他们的心理是什么状态,他们的心是怎样长的!

其实很简单,他们这样疯狂地来制造恐怖,正是他们自己在慌啊!在害怕啊!

所以他们制造恐怖,其实是他们自己在恐怖啊!

特务们,你们想想,你们还有几天?你们完了,快完了!你们以为打伤几个,杀死几个,就可以了事,就可以把人民吓倒了吗?其实广大的人民是打不尽的,杀不完的!要是这样可以的话,世界上早没有人了!”

在我看来,一开始,那些非法拘捕孟女士的人,很可能如意算盘是估算着中国会进行对等报复,对同等级别的西方企业高管进行相应的惩罚,而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西方统治阶级操纵下的媒体,必然会铺天盖地地开始渲染和营造出恐怖的氛围,恐吓所有尝试到中国投资的外国资本,也逼迫已经投资的逐步开始撤离。

但中国不仅十分克制,没有跳进西方预设好的圈套,而且采用的是不对等的应对。

拖到现在,其实已经失去了当时的作用。

但是,又不可能直接放了孟女士,所以,只能继续以“莫须有”的罪名扣押着。

我们跟西方打交道,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西方人为人处事,永远有两套系统,一套是外在跟我们展示的,一套是藏在内心深处的。

外在那一套,嘴上说的都是法律,民主,自由等光鲜的大话,心里,其实都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