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孩子犯错之后被父母打,打骂事出有因,孩子还能有什么委屈?!有伤害,那也是对孩子好!
当我们“教训”完孩子之后,静下心来想想下面几个问题:
- 孩子的行为是真的错了吗?
- 孩子从“因为犯错,被父母打”这件事情上,学到了什么?
- 如果打骂方式行不通,还有没有别的教育方式?
《正面管教》中提出,大多数孩子只是做出的“与其年龄相称”、“与其认知水平相符”的行为,而不是父母所认为的“犯错”。
比如说,3岁的孩子爱抢东西,不管这个东西是玩具,还是手机,也不管这个玩具是自己的还是小朋友的,他们都爱抢;每天要出门的时候, 明明知道赶时间,但还是磨蹭......
按照著名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认知理论,孩子2~7岁的显著特点就是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们只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周围所有的东西都是他的。所以,也就无所谓“抢”,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本就属于他们自己”。
再比如,一个3岁半和7岁的孩子分别给妈妈买生日礼物,7岁的儿童会挑选一件妈妈喜欢的首饰,而3岁半的幼儿却选择一辆自己喜欢的玩具车,尽管他们都期望妈妈会喜欢自己挑选的生日礼物。
所以,父母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了解孩子不同年龄的心理特点,我们眼中的“孩子不乖”,他们可不认为自己“不乖”!
父母打骂孩子的目的,是想让孩子知道错在哪,以后不再犯,孩子一定在被打骂的时候会建立起“因为犯错,所以被打”的因果关系吗?相反,打骂会让孩子更多的关注“被打骂”,而不会关注父母要传递的“被打的原因”。显然,这并不是我们期望孩子能学到的。
心理学家Mark R. Lepper提出了教育孩子的“最小充分性模型”,即在管教孩子的时候,父母所提供的教育方式必须足够改变孩子的行为但只能使用最小的外在方法,它应该让孩子更关注成人想传递的行为标准,而忽略父母所采用的方法。
另一方面,父母除了养育孩子以外,还担任着教育孩子的角色,为人师表,而孩子也必然会尊重并学习教育者所采用的教育方式和传递的价值观念。
如果父母采用了简单粗暴、以暴制暴的教育方式,那么孩子也必将习得“打骂可以解决问题”的经验,将来孩子在处理问题时,很可能也会模仿父母的打骂方式。
打骂方式,只是孩子教育方式的一个局部解,并非全局最优。
- 3.1 给与孩子试错的机会
既然是孩子,就免不了犯错,因为他们缺乏相应的生活经验和因果关系。他们不知道走路要看着前方脚下,会边回头边跑,很大概率会摔跤;他们也不知道水杯摔在地上,可能会碎......
孩子需要一些犯错误的机会,我们希望孩子成长中“别犯错误”、“少走弯路”,可是孩子就是在不断犯错中长大的啊!
孩子拼图,也需要不断的试错
- 3.2 用规则来约束
讲道理,不是在孩子闯了祸,或者出问题之后才开始,而是在问题发生之前。提前和孩子一起制定好规则,如孩子放学后可以看多长时间的电视就要写作业,或者必须先写作业再看电视等。
当孩子违反规则以后,什么惩罚方式会有效:建立规则和惩罚机制的目的,是为了约束并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但是要想这一套机制起作用,则必须保证规则下的惩罚适用于家里所有人,就像交通规则一样。如果超速、闯红灯,就会被警察开罚单,这也是要保证规则一视同仁。再比如说,孩子们在幼儿园、学校,都会有相应的幼儿园游戏规则或者课堂纪律等校规。
而且要事先告知孩子,并向孩子解释清楚规则是怎么工作的:在什么条件下,就会触发“惩罚”条款;当孩子罚站的时候,我们可以和孩子交流到底“错在什么地方”,并尝试理解孩子犯错的真正原因。
和孩子制定规则
- 3.3 要言传,更要身教
我们通常会发现,长篇大论的给孩子讲道理,孩子不听,但是他们却会学我们的动作和语言习惯,不管是不是被鼓励的行为。所以,我们就可以利用孩子爱模仿的特点,潜移默化地去影响他们。比如,孩子吃饭的时候,在饭桌上玩餐具、盘子,很可能父母强调过很多遍“不要玩餐具”,可能孩子还是不听。父母可以提醒孩子“看看爸爸妈妈怎么使用餐具”,久而久之,孩子也会明白“餐具不是用来玩的”。
- 3.4 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
当孩子痴迷于某一个选择时,在安全的前提下即使可能是错误的,父母也只是告诉孩子选择可能会带来的后果,然后让孩子自己来选择。
比如说米宝骑自行车的时候,总喜欢骑出“越野”的风采,会横跨小水坑、泥巴路,先提醒孩子可能摔跤、弄脏衣服等,再让孩子自己来选择。
孩子买的小花,自己负责浇水
总而言之,孩子犯错,父母先想想孩子年龄段的特点,除了打骂,还有很多更好的教育方法;当我们只想打骂孩子时,说明我们该学习新的育儿知识了!
如果您有好的育儿经验,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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