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经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安排,库尔勒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今年将在库尔勒市周边地区实施夏季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具体作业时间为 4 月至 10 月。作业范围为和什力克乡、上户镇、托布力其乡、哈拉玉宫乡阿瓦提农场、兰干乡、包头湖农场、哈拉苏农场、普惠农场。由于作业使用的火箭弹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农牧民朋友注意:如发现未爆炸的弹体请速与库尔勒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严禁擅自敲打、拆卸和移动,以免发生意外。

联系人:谭俊

联系电话:0996-2228365

联系地址:库尔勒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库尔勒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来源:巴音郭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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