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据数据显示,我国近几年的结婚登记数、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都大致呈下降趋势。

随着男女经济越来越独立,最近几年又开始出现佛系婚姻。人们好像更加关注个人的发展和经济的独立。

婚姻对两个人之间没有太大的依存,即谁离开谁都没有太大影响,甚至出现开放型婚姻。结婚和离婚变成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同时生小孩变成一件很谨慎的事情。而这次的“婚姻冷静期”就是期望解决这样一个阶段的问题了。

而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离婚冷静期”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专家表示,这不是限制离婚自由,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时间“门槛”,促进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但这个提案却受到了很多网友的质疑,而律师吴杰臻也对此做出了自己的分析。

百度用户“天生爱自然”分析网友们的反对多出于以下四种看法。

1. 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当事人双方的事情,作为成年人足以也应当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完全没有必要设立“离婚冷静期”;

2. 如果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后悔了,完全可以通过复婚的方式结婚;

3. 离婚的理由很多,对于出现家暴、出轨等严重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在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婚姻关系中受侵害一方的权利,可能存在难以保障的情形;

4. 相对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对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伤害最少的方式。社会生活中,有不少离婚个案时夫妻双方为是否办理离婚折腾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一方终于说服另一方办理离婚手续了,但如果设置“婚姻冷静期”,可能会在“冷静期”内发生变数,使双方最终无法协议离婚,而被迫通过起诉方式办理离婚的情形。

是否“离婚冷静期”会让如今的成年人更加恐婚?

我想还是出于一种大家不确定的迷茫感。我们不确定是否能遇到一个可以托付终生的人,是否能拥有幸福的婚姻,是否会后悔。种种不安让我们需要更多的具体措施来应对消除这种恐慌,而国家通过这次提案,出发点本来也是好的,但是模糊的定论会让大家质疑。

所以,朋友们觉得婚姻冷静期降低得到底是离婚率还是结婚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