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哥能做的事,就是把复杂的东西,通俗的表达出来。
昨天,《民法典》正式在国家层面表决通过。对于它部集成了众多单项法律的综合性法典。
2021年元旦0时0分敲钟,《民法典》施行,《物权法》同时废止,退出历史舞台。
拆哥课程一直明确的是,房产买卖的最重要法理根基在于《物权法》。毋庸置疑。一切投资、自住都源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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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的商住公寓、写字楼、商铺,到了40/50年后,大概率是要补土地款的,这个没有太大悬念。
这个金额不会太小,时常有中介出来晒圈,一平米只缴 15 块就能再延续个40/50年。
你敢信么? 这么低,怎么可能。
实行了十三年之久的《物权法》里,这一句话很多粉丝耳熟能详:“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
关于住宅的后面不再有字,而是空白。
因此,住宅“自动续期”,似乎被默认为“免费续期”。
但新的《民法典》的口径微调了。70年的住宅,使用权到期后,不是默认的“自动免费”。你细品:
“缴纳或减免”,已经被“花钱交费”预期植入了,关于减免,那是另当别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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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重磅,则是 “居住权” 。
原文大致是这样的:“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 他人的住宅 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这个厉害了。听起来比学位占用还狠。
买了一个二手房,上面如果设定了“居住权”,房子过户了,你根本奈何不了?
其实,还是要明确它的目的。
直接影响 几 类事情:
一是子女分配。现在二孩比较多,老一代人过世后,自己名下房产有争议,但遗嘱可以明确给 A住,不给B住。
二是 为推进“以房养老”做保障 。老人把房子抵给银行,产权也过户给银行了,每个月领养老金,直到身故。居住权设立后,使之更顺理成章。
三是 保障体制内单位 (机关、部队、事业单位、大型国企) 分 配 的公房,没有产权的情况下,其家庭成员的居住权利。 因为公房的产权在国家,拆哥粉丝很多提问,老一代公务人员过世后,子女不能继承,但能不能一直住下去,是个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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