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骁、王洪义辞去

天水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

决 定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骁、王洪义辞去

天水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

决 定

(2020年5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决定:接受刘骁、王洪义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报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