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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佛山召开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引导全市2000多家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会上,每个参会人员都收到了一份“大礼包”,里面有3本垃圾分类科普知识小册子,让各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负责人充分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市公共机构共2619家

据市城管执法局统计,全市公共机构共有2619家,其中市直单位194家。按照计划,今年6月底前,市直单位100%开展垃圾分类。今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如何分类?

培训会指出,根据佛山市公共机构的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在人流密集区域、楼层公共位置、饭堂等公共区域,将分别设置蓝色、红色、绿色和灰色四种垃圾桶,实现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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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之后,如何避免混装混运

《佛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资料汇编》明确:

  • 可回收物由各公共机构自行售卖,也可由相关企业统一收运。
  • 有害垃圾采用预约回收方式收运。
  • 厨余垃圾采用直收直运模式,由厨余垃圾专车直接从收运点清运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
  • 其他垃圾则按照“日产日清”要求,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终端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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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公共机构要带头率先示范,让更多人加入到垃圾分类行动中。”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飞飞表示,垃圾分类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实施起来比较复杂,因此公共机构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为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