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近日,新晃法院执行局在党组书记、院长李艳霞带领下远赴重庆展开为期7天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起重机分公司相关系列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新晃法院整合执行资源,制定周密计划,厘清执行思路,明确职责分工,寻求当地法院协助,确保执行对象及执行干警自身防护安全。规范账户处置,加大执行力度和拒执惩处力度,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到位。中联重科与邓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新晃法院在巴南区异地扣押了邓某某的一套机械设备,邓某某立即筹钱,当即履行50万元执行款;中联重科与刘某某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刘某某与中联重科达成协议,扣押的刘某某的一台旋挖机,作价150万,以物抵债。
7天时间,执行干警现场执行到位现金143万元,查封塔机7台,扣押旋挖机1台,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所有房屋6套,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冻结。这次执行的11个案件,其中2个案件执行完毕,8个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和详细的分期履行协议,其中2个案件由案外人员提供担保。新晃法院积极探索最佳执行措施和手段,以集中攻坚方式及时推进和快速办理执行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通讯员 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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