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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知识产权保护被许多创业公司所重视,知识产权纠纷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我们近日接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

张医生是某医院的主任医师,从事某心理评估问卷的研究,在中国寻找合作伙伴共同研发和推广该问卷线上系统。

而我们所代理的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专门从事心理科学技术研发、应用及培训业务。

2015年,该公司与张医生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以该心理评估问卷为基础,共同开发在线系统,并共同进行后期推广和销售。

2016年,经过双方的努力,问卷系统正式上线。双方随即开始对该系统进行合作推广。

然而,双方因种种原因在工作中发生了不少摩擦,2017年,张医生委托律师向公司发出《律师函》,称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已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通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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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解析

为此我们做出了以下解决方案:

一方面,公司尽快起诉,请求法院认定张医生的解除合同行为无效,判令张医生继续履行合作协议。

另一方面,考虑到张医生可能组建新的团队,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并使案件演化得更加复杂,我们建议公司在准备诉讼的同时,对问卷系统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及进行相关商标的注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

但在本案中,对问卷系统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很有必要:其一,可以对张医生起到制衡作用,阻止其私自“授权”其他人对问卷系统在市场上进行推广销售,确保市场不会因此而被搞乱;

其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成为公司对该问卷系统享有著作权的证据,为后续的确权纠纷提供有力的证明。

结合本案,企业在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时以及发生纠纷时,应尽快与律师仔细研究纠纷解决策略尤其是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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