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费县映文南工信等片区
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程序的决定
费城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局级事业单位:
片区内房屋建设时间较早,供气、供热、排污、安全、消防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品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以下片区纳入房屋征收改造范围。
1、费县映文南工信片区,该项目共涉及合法产权的房屋369户(含公产及企业3处),占地面积约59.66亩。项目范围:山水绿城南区以东,和平路以西,文砚路以南,团结社区以北。前期已进行了征收改造意愿入户调查,共征集了352户房屋的改造意愿(片区内17户住宅存在产权争议未进行改造意愿调查),同意率达到100%。
2、费县映文南供销联社片区,该项目共涉及合法产权的房屋115户(含公产及企业5处),占地面积约54.91亩。项目范围:山水绿城南区以东,和平路以西,文砚路以南,团结社区以北。前期已进行了征收改造意愿入户调查,同意率达到100%。
3、费县映文南城关粮所片区,该项目共涉及合法产权的房屋39户(含企业1家),占地面积约22.98亩。项目范围:费县松鹤食品厂以东,和平路以西,文砚路以南,团结社区以北。前期已进行了征收改造意愿入户调查,同意率达到100%。
4、费县映文南国土、自来水片区,该项目共涉及合法产权的房屋16户(含公产及企业2处),占地面积约16.34亩。项目范围:山水绿城南区以东,洞山东路以西,文砚路以南,团结社区以北。前期已进行了征收改造意愿入户调查,同意率达到100%。
5、费县映文南团结街片区,该项目共涉及房屋约770户,其中团结社区住宅房屋719户,公产10处,团结街单元楼住户26户,龙门林场涉及住户14户,公产1处,占地面积共约464.05亩。项目范围:山水绿城南区以东,温凉河以西,文砚路以南,温凉河以北。
以上片区征收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证明文件,县政府常务会议已通过将以上项目拟列入费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待“疫情”结束后,由县人代会予以审议纳入。县住建局已出具《关于费县映文南工信等片区房屋征收改造项目拟启动征收程序的审查意见书》,项目立项合规,程序正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条款规定,县政府决定启动费县映文南工信片区,费县映文南供销联社片区,费县映文南城关粮所片区,费县映文南国土、自来水片区,费县映文南团结街片区房屋征收程序,请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费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