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调整啦!

因佛山市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已切换上线至省系统,且全省即将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为与省系统操作要求及省业务经办规定保持一致,对佛山市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作以下调整:

一、认证时间。

自6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认证时间,由原规定的每月1-10日,提前至上一个月任意一日均可认证。

例如,小王要领取7月的失业保险金,需于6月1日至30日内任意一日,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二、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开始办理领取资格认证。

如小李,于6月20日单位停保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从2020年7月至12月,那么他7月份的失业保险金无需认证,在7月如期发放;但领取8月份的失业保险金,需于7月1日至31日任意一日办理领取资格认证,以此类推。

三、认证方式。

随着疫情形势向好,自6月起失业人员可通过预约方式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资格认证。还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入“人社、社保专题——社保专题——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办理失业金资格认证。以后将陆续开通更多掌上、自助等线上认证方式,请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的发布。

四、不要连续2个月错过认证时间。

对于未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恢复领取资格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从次月起继续发放并补发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视同重新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例如老李,本应7月办理领取资格认证,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则8月暂停发放其失业保险金;若老李8月份恢复了领取资格认证,则9月份发放其失业保险金时,一并补发8月份的失业保险金。但如果老李7月、8月连续2个月未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视同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则会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切记:连续2个月未进行领取资格认证视同重新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为与原业务规定做好衔接,5月不用进行领取资格认证,6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6月如期发放。

例如,老张要领取6月的失业保险金,无需在5月办理认证,6月的失业保险金将在6月中旬发放。但老张要在6月1日至30日内任意一日认证,才能领取7月的失业保险金。

编辑 | 25小时网编辑部

来源 | 佛山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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